爱你无悔  第九章

作者:莫霖      更新:1390312778      字数:4006
  他自己还没发现而已,也或许他只是一时收敛,但她还是好高兴,好高兴自己可以亲眼看著他,陪著他成长。「书唸得怎样?」
  「还不错,进度超前。」
  两人一起跑步,不快不慢,微喘但不会上气不接下气。
  沉佩璿提议,「我来考你。」
  「给妳考啊!」
  「民法当中有关结婚的要件……」
  「这个简单,依照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规定,结婚要书面,而且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签名,最重要的是,双方要到户政机关登记。以前没有登记,婚姻还是有效;现在没有登记,婚姻就无效了。」
  「不错耶!」
  「换我考妳,告诉乃论之罪如果对一人撤回告诉,对其他共犯也等於撤回告诉,唯一的例外是什麼罪?」
  「我知道,就是通姦罪,老婆原先告老公跟老公外遇的对象,后来心软原谅了老公,撤回对老公的告诉,但还是可以继续告外面的女人,这就是非常有名的『女人為难女人』条款。」
  「好厉害……」
  两人你来我往、妳问我答,不知不觉间就在操场上跑了不知多少圈;两人都不觉得累,甚至还兴致勃勃。
  严士扬突然觉得小璿的笑容很亮眼,几乎吸引了他所有的视线,甚至成為他眼裡唯一的目标。
  她其实好漂亮,那双眼睛如此明亮,裡面充满了自信与智慧;她总是在他身边给他劝告、给他力量,帮他指引方向。
  他本来就很感谢她,甚至是感恩──她真的是他生命中最重要最重要的一个人,如果没有遇见她,也许他不可能从失恋的痛苦中挣扎而出,不可能学会喜欢一个人就是要祝福她。
  但现在,他对她有了全新的看法。
  他……他好想知道哪个人那麼幸运,会得到她那麼深刻的喜欢,喜欢到她愿意祝福、愿意割捨。
  那个该死的幸运傢伙是谁啊……
  当然,鬼混了大学四年的严士扬一定会得到报应,这才能对得起那些苦读四年,一分一秒都没浪费的莘莘学子。
  那傢伙大学毕业后,当然没通过司法特考;不过相对的,沉佩璿应届就考上了,完成了她要求自己必须要达到的目标。
  记得在放榜那天,他虽然落榜了,可他笑得比谁都开心,不知怎的他就是开心,因為她考上了。
  他可是亲眼见到她就这样刻苦的读了四年书,这样的成就是她应得的,老天有眼啊!
  而他,算了,临阵磨枪才半年,怎麼可能考上?只好乖乖剃光头去当兵了。
  可是沉佩璿不放过他,即便在司训所辛苦的上课,每天仍然写信、寄书,找了一大堆资料,再加上自己準备考试时做的笔记,统统寄给在军中的严士扬,逼他好好唸书,不断的替他加油打气。
  他真的不能不感动,第一次他想,小璿到底為了什麼愿意这样帮助他;第一次他发现这个问题不能再用「好朋友」、「最要好的朋友」这样的答案来解释了。
  有一个人在后面不断的鞭策激励,严士扬不敢放鬆,将自己紧紧上了发条,逼自己一定要赶上……赶上那个已经迎向自己目标的女人!
  不知怎的,他就怕赶不上她、就怕配不上她!
  退伍后,严士扬顺利考取,虽然跟沉佩璿是同学,不过两人在司法官训练所倒是成了前、后期的学姊、学弟。
  记得在放榜那天,换她替他高兴,高兴到眼泪都掉了下来。
  他倒是觉得还好,考取只是刚好,或许不要命的自信自傲又犯了;相反的,他注意著她──以前从没这样看过她,即便认识了这麼久,他从未这样看过她。
  经过了一年多,突然间他不再想起小君了,那个曾经带给他极大伤痛的女孩,他甚至渐渐想不起她长什麼样,不记得她说话的声音……
  或许是因為在交往时,她本来就不爱说话,都听他说话。
  现在他的眼裡突然专注著看著她──小璿,他们认识好久了,奇怪?他怎麼从没这样想过她?
  她曾说过,她在大学时代很喜欢一个男生,喜欢到寧愿祝福他,那个男生到底是谁?!
  该死!他好想知道是谁……
  坐在检察官席,严士扬看著坐在审判席上,身著黑领、黑袖,蓝色对襟镶边法官袍的沉佩璿,她清秀的脸庞专注看著文件,现场气氛一片凝窒。
  这是开庭,气氛当然严肃。
  可严士扬竟然莫名笑了出来,全场看著他,连坐在被告席那个十八岁的男孩也看著他。
  沉佩璿抬头,「检方,肃静。」
  「对不起,审判长。」
  那个男生,是他吗?
  她说她很喜欢一个男生,可那男生喜欢别的女孩,所以她愿意祝福他……是他吗?是他吗?!
  沉佩璿终於抬头看向被告席的那个男孩子,孩子发现法官在看他,不自觉的发抖。
  她再看向旁听席裡,坐著一名脸色苍白的中年妇女,扑簌簌掉著泪,拿著卫生纸却彷彿擦也擦不尽。
  卷宗上说,被告的母亲生了病,每週都必须洗肾,家裡很穷;被告不再升学,每天打三份工──送报纸、到加油站打工、在便利商店值大夜班,一天睡眠不超过五小时,时而营养不良,导致已经十八岁了,身高才一百六十多公分,告活异常辛苦。
  但仍是无法支付母亲需要的医疗费用,因此才会当街行抢……
  难怪连士扬都希望能从轻量刑……
  沉佩璿看著那孩子站在被告席不断发抖,她突然想起自己──好多年前的自己也是因為母亲生病差点輟学……当时她有一大群好朋友帮忙她,包括他……阿扬!如果没有那些朋友,她也不可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变成现在的自己。
  可是这个世上,不是每个人都像她一样好运……
  「宏志,你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吗?」她的声音很温柔,没有一点质疑、责备,或许就是因為这样,让被告当场哭了出来,泪水不断掉落,什麼话都说不出来。
  这时旁听席内另一个中年妇女不顾法庭规则,竟然举手发言,「法官大人,这孩子很可怜,原谅他啦!我是被他抢的人,我都没有关係了。」
  沉佩璿笑了,严士扬也笑著。
  她点头,「被害人能够这般宽宏大量,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福气,我代替被告谢谢妳。」看向那孩子,「宏志,撇开法官的身分,我有个故事要跟你说。」
  被告看著她,涙水盈满眼眶。
  沉佩璿说著,彷彿掉入了记忆裡,「我还在读大学时,我的母亲跟你的一样都生病了,一度我想要休学,但我有很多朋友帮忙,包括现在坐在检方席的严检察店。」
  看他点点头,沉佩璿继续说:「我没有休学,但日子过得很辛苦──我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帮忙母亲到市场摆摊卖菜;七点半,我要赶到学校上课;中间只要没课,我就会赶回市场,继续帮忙。」
  「下午我必须陪母亲到医院洗肾,晚上我得回家做饭,整天下来,我没有时间读书,更别提睡觉,可是我还是很努力地把握每分每秒,很多时候我边吃饭边唸书,然后就睡著了,差点淹死在麵裡面。」
  眾人笑著,沉佩璿也笑著,很云淡风轻,只有严士扬為她心疼不已。那些画面,有些他知道,有些连他都没看过。
  「我知道你很辛苦,真的,相信我,我能体会。你的母亲能有你这样的孩子,我相信她很骄傲,而你也应该让你母亲继续為你感到骄傲。」
  孩子就像是失控一样,坐在被告席放声痛哭,哭到不能自己;现场的人闻之鼻酸,,旁听席间,男孩的母亲也哭得不能自己。
  「宏志,你如果有困难,应该做的是向别人求救,你可以跟我,也可以跟这位严检察官求救,我相信,我坚决相信,这个世上愿意帮你的人还有很多,你并不孤独,但是绝对不能犯罪!」
  孩子用力点头,后悔不已,「因為妈妈隔天就要洗肾了……家裡只剩几百块……所以我才……」泪水不断掉落。
  「我知道、我知道,但你动手抢了这位阿姨的皮包,如果她受伤了怎麼办?如果她也急需要用这笔钱怎麼办?宏志,你一定是个成熟体贴的孩子,自己日子过得苦,更应该多為别人想。」
  「对不起……对不起……」
  「检方,有关於被告家境的问题,是不是应该通报有关单位?」
  严士扬点头,「讯问被告当天,检方就已通知社会局,社会局已经介入,提供紧急援助;被告家中是低收入户,已经拨了一笔钱应急,地检署和地方法院这裡也发动募捐,另外我们也正在帮宏志的妈妈找份她的身体可以负担的工作。」
  沉佩璿点点头,她知道该怎麼做了。「宏志,我相信你心裡一定很后悔、很难过,我要老实跟你说,这次你是真的犯错了,法律不能祝若无睹,否则我们等於鼓励犯罪,鼓励有困难的人不循正途来解决问题,反而去伤害别人……请你体谅我,即便我对你确实很捨不得,但是我不能纵放。」
  他落泪,点头,已经做好一切準备。
  「但是,」沉佩璿说著,突然哽咽了,「今天就算我宣告你有罪,你也不一定是坏人!你自己要不要当个好人,完全由你自己心中那个善恶的天平来决定,没有人可以左右;同样的,宣告无罪从这裡走出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好人,宏志,你要做个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的人。」
  「我知道……」
  收拾卷宗,沉佩璿站起身,「暂时休息,我们下午两点宣判。」
  所有人起立,送法官离开。
  沉佩璿从审判席旁专门开给法官走的大门离去,她转过身,擦掉眼泪──这是她心中最大的為难,也是她当法官以来常常面临的痛苦,每一个案子都要考验她一次。
  大家都相信她手上的槌子,相信她心裡的天平,相信她就是代表善恶,可是连她自己都怀疑善恶、好坏,哪有这麼简单?
  严士扬都看到了,他站起身从一旁的门走了出去──这裡虽是地院,不是地检署,但他就像是在跑他家厨房一样,他可熟门熟路。
  绕过一段走廊,再转个弯,果然,他看见了沉佩璿,她就站在中庭花园的某个角落,拿著一杯水却没在喝水。
  严士扬一阵心疼,他突然懂了她的挣扎──原来她在这个位置上,每天面临的都是这麼多痛苦的事,寻常人迴避即可,她却得一一解决,逃无能逃。
  走到她身边,严士扬对她笑著;沉佩璿当然也看见了他,回给他一个无奈又疲累的笑容。
  他真的心疼,為她心疼,尤其是听到她刚才那段自白,真不想承认,连他都红了眼眶。
  他们什麼话都不说,好像什麼话都不需要说了;他们太熟悉彼此了,一个眼神与微笑就可以知道彼此的想法。
  不用说,什麼都不用说,如果需要安慰,就把自己的肩膀借给彼此吧!这已经不只是朋友的肩膀,是比朋友更深的关係,这点他们都心知肚明。
  「快点、快点,去慢跑吧!」
  「没问题!」
  「可是只有慢跑很无聊耶!」
  「……那我出题目考你好了。」
  「放马过来!」
  「来背条文好了!请背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我想想……意图散佈於眾,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為诽旁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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