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妻兴家业  第一章

作者:陈毓华      更新:1434102859      字数:2891
  【第一章 吃苦耐劳的生活】
  九月初的老林子,阔叶树就有些黄了,针叶树看似纹丝不动的高耸遮天,颜色参差,使得整个林子五颜六色,美不胜收。
  往地上一瞧,落在陈年腐叶上的松针颇为可观,脚踩在上头,也有半个脚跟这么深。
  不绝于耳的鸟叫虫鸣,偶尔添上鸟羽的振翅声,茂密林子的光影将一支藏匿在老松树干后面的箭镞切割得有些零碎,叫人看不清楚。
  目标锁定,箭势陡发,一只喝过水、尽顾着觅食,离了群的马鹿听到动静还来不及窜逃,已经倒地不起。
  不坏,晚上有炖肉吃了。
  藏身在老松树后面的纤细身子往前挪了几步,正要收获自己的猎物,岂料一双大手抢在她前头,毫不客气的抓起那只马鹿。
  「这是做什么?」邬深深沉下声音道。猎户也有猎户的规矩,这人想干么,黑吃黑吗?太不上道了。
  看清眼前的人,她认得他。
  半个月前搬进屯子,七、八家外来户中的其中一户。
  里正说了,这些外来户都是朝廷流放的罪犯,有的举家数十口,拖儿带女的,也不乏家人都死在长途跋涉途中,剩下只身一人的。
  犯事的大头要不在刑场上头颅滚滚,就地正法了,要不还关在刑部大牢里受罪,能留住一条命的流人,绝大部分都属于杀鸡儆猴、受株连分子。
  所谓祸及九族,家族里远远近近的亲戚,反正只要沾上边,皇帝才不管你有没有拿过好处,视为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大笔一挥,发配到苦寒之地来了。
  能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来到东北这苦寒地区的流人她远远看过,一个个瘦骨如柴,赤脚单衣,也难怪,怎么可能还锦衣玉食,家产财物都被查抄一空,荡然无存,流放途中,枷锁千里,每人每天据说约只有一升粮食,这能顶什么用?饿死途中的屡见不鲜,能撑到这里来的要不手上还有点银子,在路上能换得好一点的待遇,要不就是精神和忍耐力非比寻常。
  屯子里的乡亲们对他们又是同情,又是尊重,给他们送柴、送高粱米、送黏豆包,把房子租给他们,自然,身无分文的也只能继续住在遣戍地的流放所里。
  「这猎物是我的。」他看起来很高大,声音低沉醇厚,留着落腮胡子,但瘦得厉害,手里的鹿身上有两支箭,一支在腹部,一支由鼻心贯入脑子。
  腹部那支箭是她的。
  她看得出来他手上的弓是由骨头皮胶做成的复合弓,起码有二石以上,一石大概有一百二十斤左右,要没强悍的臂力别说举不起这么重的弓,遑论能把箭强悍的穿透鹿脑,而她自己手上的还是她爹留下来的,就是一把很普通的猎弓,论臂力,她不及男子。
  但这也不代表这猎物就不是她的。
  「你拿什么证明你的箭比我快?」到手的猎物拱手送人,做不到。
  东北的气候一年里有很长时间完全无法在野外活动,不多存点粮食,娘和弟妹怎么过冬,尤其这是头马鹿,体形似骏马,可不是鼯鼠、斑鸠那类小东西,马鹿的肉可食,皮可制革,鹿胎、鹿尾、鹿筋、鹿鞭、鹿血、鹿肉等都可入药。
  这头鹿够他们一家吃上大半个月了。
  一条乌油油的长辫子,身上没半件饰物,短褂、长裤、小绑腿,背着弓和竹篓,脸蛋清秀,一双大眼异常的明亮。
  「姑娘意欲如何?」这是半点不让吗?
  要论个是非,他也不是没法子分辨谁的准头比较快,了不起下个猎物两人来比快就是了,高下立判。
  「我也不占你便宜,就均分,鹿茸、鹿肉你我各一半,回屯子我让家人去取,如何?」邬深深正视他,她可没那水磨工夫陪他干耗。
  鹿茸可值钱了,应该说马鹿的全身都是宝,要多分不行,各据一半,已经是公平了。
  「你知道我家在何处?」这头鹿明明是他的,占他便宜还占得理直气壮,毫不惭愧,女人呐。
  「屯子就那么大,问一下总归跑不掉。」
  「也罢。」他可是个大男人,和一个村姑争什么?
  刀锋眉,面容寡淡,不带一丝人情味,虽然轮廓犹带青涩,尽管粗衣布衫,依旧有种极浓的金戈铁马气势,尤其那双棱角峥嵘的眼像极了一把吞吐青光的出鞘宝剑,彷佛那从骨子里射出来的慑人气度是与生俱来的。「在下姓战,战止,住屯子北边最后面的那户人家。」
  「我姓邬。」
  她知道,这批流放名单中有许多平民百姓听都没听过的大官,他是其中一个。
  战氏手握兵权,在东南沿海经营数代,受封为觐国公,祖上有两代都死在海战上,也因为天工皇朝有这所谓的海龙战家,将东南沿海守得固若金汤,倭人数十年来犯,每回都是无功而返,对战氏恨得咬牙切齿。
  西北有蒙氏一族镇着,世人谓「南战西蒙」,北边不时有外族来侵,但都只是小打小闹,百姓还称得上平安丰足,不过前年秋天,乌尔干人崛起,蒙氏一时支应不了,觐国公奉命北上西伐支援蒙氏,却败于陈桥。
  朝中反对战家一派,上书状告觐国公通敌叛国,举证历历,皇帝老儿一怒派京中金吾卫将战犯押解回京,尽管半途觐国公伤重而亡,今上听闻大怒后仍不解气,遂将战氏一族女子贬为庶人,男子五岁以上永世流放东北,至于敢站出来替觐国公或战家说话的那少数几人……咳,也很倒霉的被株连,流放来到这北大荒。
  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海龙战家一夕风流云散。
  虽说免死流放,可是东北是什么地方,偏远而艰苦,这些高官子弟身娇肉贵,多数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来到边境生活,连如何烧火、下厨都不会……
  也不知道他除了会打战,来到这穷山恶水能不能活得下去?
  死去的人可怜,但活着的呢?挣扎在生活温饱中,也许比一死了之的人还要痛苦。
  屯子里只有不到六十户人家,里正就是最大的「官」,这些流人即便名头再响亮,对沙头沟的人来说,在好奇后每天该干啥还是干啥去,毕竟要维持家人生计才是最重要的事。
  这也不能怪他们,京城离东北好几千里远,即便改朝换代好几茬,对于每天睁眼就要操心有没有顿饱饭吃、住在寒天苦地的他们来说,那遥远京城所发生的事和他们实在扯不上干系。
  「我回去把肉分了,送过去姑娘家。」战止淡道。
  「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吧?」即便心存一丝怜悯,却不知这人人品如何—— 她哪里知道人家正以为被占了便宜。
  「战某不是那种人。」被质疑,他有些不高兴。果然是乡下女子,见识少,视野狭隘,无知。
  「知道了。」用得着吹胡子瞪眼吗?她按住那马鹿,抽出她的箭,甩了血渍,放回箭筒。
  「这箭已经沾了动物的血,姑娘还要收回?」他有些不解。
  「洗洗就能用了。」看起来虽然落魄,骨子里还是吃米不知米价的京城公子哥。她的每一支箭可是用捡回来的废铁亲手磨成的,千金难买。
  话不投机半句多,邬深深转身往林子深处走去。
  战止安静的五官像骤然碎裂的瓷,去捡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割破手指。
  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战止了,他怎么会忘记这件事?一念及此,急促的呼吸就像满钵要倾盆而出的水。
  他忍痛咽下这口气,但那股气仍梗在喉间,戳得他生疼。
  他咬紧牙关随意扛起那头马鹿,茫然的瞧了一眼这面生的林子,想到眼前浮现弟弟那饿到直啃手指的模样,眼睛一闭,重新睁开的同时,断然的转身随着她的步伐跟了过去。
  既然都来到这里了,还有什么放不下身段尊严的?
  邬深深不是没听到身后的窸窣声,她没理会,这林子不是谁家私有的,他想往哪走,她管不着。
  来到一片高处,底下树丛间,她忽然发现什么,弯腰蹲下,用弓把杂草一拨,面色一喜,从腰包里拿出一把小铲子,细心的铲起周边的泥土。
  「这不是杂草吗?你拔它有何用处?」
  阴影罩上她,声音似带着几分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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