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君明珠 上  第十五章

作者:季可蔷      更新:1485089265      字数:2952
  前世今生,她欠他的已经太多了,明珠楼之所以能在开幕不久便闯出一点名声,也得感谢他大手笔送了那幅夏卡尔的画,在上流社会的八卦圈蔚为话题。
  就连王书桓的女朋友Elsa特意在杂志上为她写了一篇专访报导,盛赞她设计的首饰具有流行感又不失典雅矜贵,她猜想也是看在叶明琛的面子上。
  她曾旁敲侧击地向王书桓打探,该不会连银行答应贷款给她也跟叶明琛有关?
  王书桓虽是笑着保证,说自己是看到她带去的样品便眼睛一亮,转交给女朋友评监时,Elsa更以女性杂志编辑的专业眼光告诉他这个设计师的作品很有独特的风格,肯定会受市场欢迎。
  “所以我们才决定核准贷款给你,一方面是因为你家那间旧公寓可以当成抵押品,另一方面也是本行愿意投资你的才华。”
  王书桓如是说,可她总觉得有些怀疑,既然叶明琛与他相识,他不可能不受到好友的影响。
  但即使这件事跟叶明琛有关,她也只能承他的情,难不成要把已经拿到的贷款往外推吗?那对如今亟需重振家业的她而言不是骨气,只能算是任性的脾气。
  想着,方兰珠涩涩地苦笑,定了定心神,继续画设计图,最近她灵感源源不绝,设计了多款珍珠首饰,这也让她更坚定有一天要自己培育珍珠的决心。
  前世好不容易学会的养珠能力,绝不能白白浪费了……
  “大小姐,有客人!”
  她正埋首专注地画图时,晓萍敲响设计室的门,扬声喊道。
  她愣了愣,抬起眸。“是很重要的客人吗?”如果是一般顾客,员工应该不会来打扰她。
  晓萍有些犹豫。“嗯,不知道重不重要,他没说他是谁。”
  “什么意思?”
  “就是……我觉得自己好像在杂志上见过他,他的脸……满好认的。”
  “到底是谁?”方兰珠扬了扬眉,晓萍的个性一向很爽快的,很少这么吞吞吐吐。
  “好像是那个……四叶珠宝的大少爷。”
  “叶明琛?”
  “对。”晓萍点点头,她也是听说现在挂在店内墙上那幅名画是他送的,所以才赶来通知大小姐。“我看他一进来就有点心不在焉,也许是在找你?”
  方兰珠心神一凛,下意识地便站起来,经过墙边一面镜子时,还忍不住对镜审视自己的姿容,将一绺乱发勾进耳后,顺了顺有点起绉的裙身。
  晓萍旁观她的举动,抿嘴一笑,她瞥见了,顿时有些脸红,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在见他前要这样梳理自己的外表。
  她挺了挺背脊,尽量以一种自然的姿态走进店里,果然一眼便看见叶明琛站在一个玻璃展示柜前,若有所思地盯着里头的饰品。
  他低着头,上半身微弓,右手插在裤袋里,难得站得如此随意,而那总是梳得一丝不苟的墨发此刻斜斜垂落一绺,更衬得他俊拔的身姿有种难以形容的性感魅力。
  店内几个女客都偷眼觑他,她心韵也漏跳一拍,呼吸断了两秒,樱唇才又浅浅弯起,朝他盈盈走去。
  他似是感觉到她的接近,蓦地抬起头来。
  两人四目交接,她的心又不争气地乱了一下。
  “明琛。”她轻声唤,连自己也料想不到声调听起来竟会是如此娇软。
  他微微一笑,可那陡然挺直的身姿流露出些许局促。“我来……买一些首饰。”
  他要买首饰?她一怔。“要送人的吗?”
  “嗯。”
  “是给令堂的吗?”
  “不是。”
  那就是给某个女人的了。
  方兰珠不知为何自己的胸口忽然感觉空空的,容颜依旧锭着笑。“那你有看到什么喜欢的吗?还是需要我给你一些建议?”
  “嗯,你推荐好了。”他很干脆地决定。
  她点点头,邀请他在角落的长沙发上坐下,吩咐晓萍泡了一壶他爱喝的高山乌龙茶,自己则挑选了几款格外钟爱的饰品,放在铺了绒布的托盘里,捧了过来。
  她亲自为他介绍每一款首饰的特别之处,试着由他的反应推敲出对方大概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可惜他没给她太多线索,几乎她展示给他看的每样饰品,他都说赞。
  看样子这男人并不懂得那个女人的品味啊!
  方兰珠在心里幽幽叹息,思绪有片刻恍惚,上一世她嫁进叶家五年,叶明琛一直保持单身,她从来没听说他跟哪个女人交往。
  那时她还很替他的终身大事着急呢!老想替他介绍对象,甚至试着为他和周恬心牵线,惹得他跟恬心都很尴尬,后来他难得对她发了一顿脾气,坚决不让她插手做红娘,仿佛抱定了独身主义。
  没想到这一世他居然有了可以送首饰当礼物的对象,对方想必是个很出色的淑女……
  眼见他迟迟下不定决心,她又捧了另一个托盘给他看,这次他一样每个都赞好。
  “你总不能把我整间店的东西都买下来吧?”她娇嗔地横他一眼。“总有你比较喜欢的样式?”
  他闻言,好似有点窘,伸手拈起其中一样。“这个……”
  那是一枚铃兰花造型的胸针,一颗颗白色珍珠缀成的花蕾,玲珑剔透,犹如泪滴,楚楚可怜地垂坠。
  见他第一个便看中这枚胸针,方兰珠心弦一动,嫣然一笑。“这是铃兰花,你知道它的花语吗?”
  他摇头。
  “传说铃兰是圣母的眼泪,是圣母玛丽亚哀悼耶稣基督时落下的眼泪,乌克兰则有个忧伤的故事,一个少女痴痴地守候远征的未婚夫归来,思念的泪水滴在林间草地上,长出了美丽的铃兰花。铃兰在法国象徵着纯洁与幸福,每年五月一日,人们会相互赠对方一朵铃兰花,祝愿彼此得到幸福。”她顿了顿,嗓音如春风般轻柔。“铃兰是女人的眼泪,是痴情,也是幸福。”
  他敛眸不语,似是沉思着什么,片刻,才低低扬嗓。“我要这个,还有这个……”
  他选定了这只铃兰花胸针,一串彩宝手链,一对优雅的珍珠耳环。
  她唤来晓萍将这几样饰品包装起来,一面对他笑道:“送人的时候,你可以跟她讲铃兰花的故事,我想她会喜欢的。”
  他讶异地抬眸望她。
  “你一定不懂得怎么追求女朋友,对吧?”她温柔地揶揄。
  他怔了怔,仿佛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别过脸去,目光霎时有些游移不定。
  是困窘,还是生气?
  方兰珠偷偷对自己吐吐舌头,知道自己不该这样逗他,但横梗在胸臆那股奇异的窒闷感,让她不想对他道歉。
  晓萍送来包装好的礼物,她细心地又调整了下缎带花的角度,才递给他。
  “谢谢光临,以后请务必再度前来小店捧场。”她甜甜笑道。这是她送客时常说的客气话,可他听了似乎不大高兴。
  他霍然起身,墨眸复杂地瞪她一眼,那深若寒潭的两丸黑瞳,不知怎地,教她心韵不由自主地加速。
  “我走了!”他转身就走。
  看着他那孤傲僵直的背影,方兰珠心房有瞬间空虚,回过神时,她已举步追上他。
  “你等等。”
  他回过头,星眸灼亮,焚着异样的神采。
  那样的眼神看得她莫名地发慌。“上次……你救了我,我想……至少应该请你吃顿饭。”
  他闻言,眼阵更亮了,仿佛在银河里交会的流星,撞击出点点灿烂的烟花。
  “选日不如撞日,那就今天吧!”他一脸严肃地回应。
  说是要请他吃饭,可当两人离开店里的时候,已将近晚上十点了,两人都已经吃过晚餐,一点也不饿。
  于是方兰珠决定请叶明琛吃宵夜,在此之前,先去看一场午夜场电影。
  “你以前曾经在午夜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吗?”她问。
  他想了想。“没有,我从毕业以后就很少看电影了,以前念书的时候顶多看晚场电影。”
  “我就知道!”她笑颜如花,明眸璀壤流光。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看起来就是一脸工作狂的样子,半夜只有在公司加班的分,怎么可能给自己找这种乐子?”
  意思是他是个不懂生活情趣的木头喽?叶明琛眯了眯眼。
  方兰珠没看见他眼里闪烁的危险光芒,只是迳自沉浸在回忆里,其实她之所以知道他不看午夜场电影,是因为前世两人某一次喝酒喝到微醺时,曾经相互抱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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