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锅卖铁养王爷  第二章

作者:陈毓华      更新:1414055052      字数:2978
  他这是什么意思?
  不屑还是认同?是或不是?
  她有心要说些什么,却觉得喉头被什么东西堵住,让人几欲窒息。「你干么瞪我,我也不想这么想,同一个屋檐下,你有比较好的答案就说啊?」
  夫妻……这是她能想像到最悲摧的答案了。
  他眼睫渐掩,把头撇开。
  这人要不惜字如金,不懂待人接物,要不就是个哑巴。鱼小闲一想到这里,心里冰凉,差点没闭过气去。
  一只看似随时都会嗝屁挂点的破病鸡,还是个哑巴,她虽然没想过自己将来的伴侣会像都敏俊教授一样优秀,可至少要待她好,起码要能说话吧,眼前这男人……鱼小闲一整个无言,忍不住替自己哀悼,有好一阵子郁闷消沉得说不出话来。
  惊悚一,她穿越了!
  惊悚二,她是个有夫之妇!
  惊悚三,丈夫是个哑子兼病秧子!
  惊悚四,她环顾周遭,这个所谓的家,穷得连小偷都不会来光顾。
  她这是好命还是歹命?
  应该死于车祸的自己穿过来后有了新生命,老天却给了她一个又病又哑的老公,老公她很缺没错,却不该是这样子的……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她只能把孟子的〈告天下〉给默念了一段,安慰自己。
  呜呜……她如果默念一百遍心经还是金刚经可不可以不要给她这么多惊悚?
  她胆子小,真的不看恐怖片的。
  因为打击过度,她也忘了自己尿急这件事,缩回炕床上,逼着自己入睡,哪知道她醒了又睡,睡了又醒,这个家、那个人,该在那的都还在那,位置半分都没有移动,她就知道自己得在这里待下去了。
  好女人能屈能伸,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她挑来挑去、挑到一个卖龙眼的,退货?能吗?
  肯定没门。
  无论如何,命是上天给的,路是自己走的,这一世,她会非常珍惜,好好的过下去,所以要想好好的活着,就要学会适应环境,无论是家中一穷二白,还是有夫之妇的身分……她也只能淡定接受。
  不是她的心理素质强健、勇者无敌,或许她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跨出这道门便是新世界,可是在古代,这种历史书还是连续剧里才能得见的年代,这种两眼一抹黑,对外一概不知的世界,她能去哪?
  好吧,起码这房子破归破,还有个屋顶遮风避雨,一走出去,只有当乞丐婆、叫化子的分,就她这身量,一不小心还会被拍花子的当成娃儿给拍去卖了。
  且她这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口袋空空,下一顿饭在哪里都成问题,前进不能,后退无路,能不认命吗?
  不,谁安排自己穿越过来的不重要,穿到怎样的身子,给什么样的待遇也不重要,端看她做了什么才是最要紧的!
  既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那也不要紧,最妥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重新振作,把自己归零,小心翼翼踏出第一步再说。
  她咽了咽口水,再度对把她当隐形人的男人伸出友谊的手,「既然我们住在一起,总不能喂来喂去的叫你,你叫什么名字?不能说话的话,你识字吗?」
  不是看不起他,根据她那些微薄的历史知识,这些古早年代的人因为教育不普及,很多人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文盲到处都是。
  他对她的手依然视若无睹。
  她讪讪的缩回自己的手。
  目光移到桌上,她想从水壶里倒点水让他沾着写在桌上,没想到那水壶底下有一个破洞,一滴水也没有。
  男人瞧着她一脸备受打击的模样,他莫名觉得心里解气了许多,哆嗦的伸出手,在桌面上写了「田十四」三个字。
  「田十四,嗯,好记又好写,你爹娘对你真好,要是给你取个『龘』字,三条龙在天上飞,你签名的时候速度肯定没有人家快,凡事落后,不把你爹恨上一遍才怪!」
  他眼睫轻扬,瞪人。
  好嘛,又犯他的忌讳了,这人真难相处!
  这年头毕竟不是她习惯了的那个可以穿人字拖出国,嫌整理头发麻烦,可以剃光头趴趴走,人家还会竖起大拇指喊酷做自己,任性自由年代的世界;这里是重视封建礼法人伦、身为女子要谨小慎微,最好闭嘴不要有意见,也不需要你的意见,安安静静活着就好了的古早年代。
  身为女子便生来低人一等,这种观念,恕她不能认同,她只承认自己缺乏说冷笑话的本事,既然他不欣赏,只能说他没眼光。
  既然非得住下来,她就不得不好好的打量打量这间土胚房了,这房子一眼就能看透,左右横竖两个隔间,卧室和堂屋是共用的,客人进门后就一点隐私也没有;家具只有一桌一椅,木头连清漆也没有;炕床上一床破被子,里头的棉花又沉又重,一点也不暖和,想到她盖着那张被子睡了好几天,腿和脚却还是冰凉的,这到冬天是要怎么过?
  至于灶间,空荡荡的一件什物也没有。
  格局「温馨」得很,却是只五脏不全的麻雀。
  虽说她打小没了爸妈,被爷爷养大,但她爷爷可是台湾艺术大学古蹟艺术修护学系的教授,也是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生活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爷孙俩也算过得殷实,她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会穷到这种地步,望着这么简陋的屋子,顿时欲哭无泪,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门嘎吱了声,走进来一个身穿青布圆领棉衣裤,一头黑发用一把褪色的铜簪固定,绑着碎花头巾,手提竹篮的少妇,她五官清秀,虽然收拾得格外利索,神情看起来却有些拘谨。
  她进门一看,似乎没料到田十四会坐在那,楞了下,但很快回过神来,只是脸上的局促更深了一层。
  她朝田十四屈了屈膝,才走上前来,「大妹子,你终于醒了,饿了吧?」
  鱼小闲闻到甘薯的香味,本来没有动静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少妇牵着呆站着的鱼小闲坐到炕床上,掀开竹篮子的棉布,拿出来一碗香热的甘薯稀饭,自个儿也在炕上与她面对面坐下,用木勺子将稀饭拌了拌。「趁热吃,吃了才有力气。」
  鱼小闲接收了这身体的一小部分意识,她呐呐开口,「安……嫂子。」
  这安娘子夫家姓安,丈夫被徵召去了战场,几年下来没半点消息,生死不明,膝下只有一个年幼的独子以及和儿子年纪相差两岁的小叔,公婆皆已过世,孤儿寡母又带着小叔,平日就靠安娘子给人做一些针黹过日子。
  「那天是嫂子扶我进屋的吧?」
  「你还说呢,要不是我正好从你屋前经过,我见你当时带着包袱,莫非是要出远门?不料你太过匆忙,竟就跌了个狗吃屎。」她瞅了眼一动也不动的田十四,没敢对鱼小闲说自己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已经够苦,她明明家里头有个男人,日子却过得比自己这个寡妇还不如……难道她那天是因为捱不住苦日子,想离家?
  她想来想去,想了几日,有限的思维里,就得了这么个答案,可也知道只是自己凭空揣测,所以把这些话全咽进肚子里。
  「多谢安嫂子帮我大忙。」
  「隔壁邻居互相帮衬,哪说得上谢,太见外了!」
  她把已经凉得刚刚好的甘薯稀饭放到鱼小闲手里,鱼小闲心里一热,慢慢张开嘴,一勺一勺的把稀饭吃了个见底。
  填饱肚子,鱼小闲觉得元气回来了七八分,果然人是铁,饭是钢,无论如何,没有什么事比吃饱饭更重要了。
  安娘子临走前看了眼这对衣食俱缺、家徒四壁的夫妻,常言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汉子虽然不是游手好闲,但那把身子骨看起来实在亏得很,怎么也指望不上……
  说到底,是要苦了这田家妹子。
  安娘子走了,并留下两个窝窝头,没指名要留给谁的,怕是顾及田十四的男人颜面,不好言明。
  这个家穷得揭不开锅,屋檐下只有一个又病又残的男人及一个弱女子,想到安娘子孤儿寡母的,日子想必不会太好,还从自己稀少的粮食里腾出一些来分给他们,安娘子这一饭之恩,她会记着,俗话说吃人一口,还人一斗,即便不能像韩信那样一饭千金,一旦自己有了能力,这恩情她一定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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