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一个就好  第五章

作者:七季      更新:1429101802      字数:2947
  林书侗擦去脸上混着雨水的眼泪,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并不是躲出了国就能躲过该为他流的泪,只是来得越迟,积压得越久,也就更是教人难受。
  林书侗擦着眼泪,另只手在副驾上摸来摸去,摸到她的眼镜戴好。
  平常她开车都会记得戴上眼镜的,可是今天情差到极点,光想着快点走,加上雨本来就会令视线模糊,她完全把眼镜的事抛去了脑后。
  那条狗大又怎样?没看见就是没看见啊!可是叶东禾连想都没想,就断定是她要拿那条狗出气,可见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也不是如他说的那样「美好」,那她还跟他解释些什么?
  她不欠他的,从来不欠!不欠他一个理解、不欠他一个表扬、更不欠他一句道歉。
  而目送林书侗的车子绝尘而去的叶东禾,更是一脸的复杂。
  夜晚,林书侗穿着火辣的红色紧身裙,化着浓重的烟熏妆,长发微卷披肩,性感妖娆,细长匀称的双腿交叉,脚上的黑色高跟鞋在酒吧绚暗的灯光下添加几分诱惑。
  她指尖划过高脚杯的杯缘,再将它举起,鲜红的指甲和红艳的唇色都很配她的衣服,她将那杯酒一饮而尽,推给酒保。
  「再来一杯。」她说。
  「小姐,你在等人吗?」酒保礼貌而不安地问她,「等人的话最好不要喝太多哦,你已经喝第三杯了。」
  「我等的人还没到呢,放心,我没事啦!」林书侗呵呵一笑,俨然已经有点醉意了。
  没错,她是在等人,她身边空着的椅子总会有一个男人来坐的吧?她特地打扮成这样,明显是昭告于天下,她是来钓男人的!
  林书侗又玩起了新递过来的酒杯杯缘,口中念念有词,「为什么还没有人来找我搭讪?现在的男人眼睛都长在脚底板了吗?我这么有艺术细胞,又是美女……嗝,气质又好……」
  没道理她一生只能有叶东禾一个男人吧?瞧他那高高在上的样子,哼,还有脸说她变了……她变成什么样,还不是他害的!
  害她都没脸待在医院陪她爸爸,她爸虽然对小雨很好,但是一见到她就情绪激动,骂她四年都不回家的事,天啊,他可是冠心病,生那么大气干什么?
  虽然林书侗很想陪在爸爸身边,可一想到见到自己又要惹他生气,她就没有脸去。
  「都是那个死男人,不要脸的大骗子害的!」她举起酒杯,又自己跟自己干了一杯,「再来一杯!」
  酒保顺从地拿过她的酒杯,她突然抓住人家手腕,把对方吓了一跳。
  「喂,你在这里工作几年了?」她问那个很年轻的酒保。
  「三,三年了!」对方像受惊的小白兔一样。
  「三年?那你也是有过些见识的了!那你告诉我,为什么都没人约我?我还不够好看?不够性感?不够有吸引力?」
  对方拚命摇头。
  「那是为什么!」
  「我想,是不是你发出的气场太强了呢?」那个酒保战战兢兢地小声说,在这里工作什么场面没见过,可是,「这位客人,你的身边好像有团火焰在烧啊!」
  熊熊的烈火,好像靠近她的人都必死无疑,简直像某种失传的内功一样,连他这个工作人员都望而却步了,何况是其他人,只会觉得她是危险分子啦。
  「这算什么烂答案?这说明我还是个充满热情的女人啊!女人呢,不是有了小孩就变成妈妈了的,即使当了妈妈,也可以同时是有热情有魅力的女人,不是吗?」
  「是是是。」酒保点头如捣蒜。
  林书侗终于放过那个酒保,因为她的注意力又被另外的地方吸引去了。
  酒吧中间的小舞台上,一个黑人女歌手唱起「YouGottaPayTheBand」,酒吧的光线随之变暗,光影流转,酒吧里的客人沉浸其中。
  林书侗是个例外,她眯着眼使劲看台上的歌手,那个胖女人唱得是还不错啦,可怎么能唱这么慵懒的歌?这里可是酒吧耶!喝酒把妹的地方!
  她越听越不耐烦,心情没被平复,那首歌简直像是添进火堆里的一把柴火,让火烧得更旺了。
  「真是让人受不了啊!」她推掉酒杯,踉跄着三步一摇,摇到小舞台那边,堂而皇之地从旁边的台阶走了上去。
  乐队都有点发愣,忘情的女歌手并没有发现不速之客,直到她的麦克风被抢走。
  和比她壮硕三倍的女人抢东西,这对林书侗来说也是很新鲜的经验,她觉得很有成就感,不由得笑了开来。
  「各位!无聊的歌曲就到这里了!」她摇摇晃晃地向在场的人招手,「听这种歌呢,连酒都变得不好喝了,是不是!」
  她沿着舞台边边转来转去,看上去惊险万分,一个不注意就会摔下来的样子,底下有人还真的起哄说「是」,更有人叫着:「那小姐你给我们来一首吧!」
  这样的起哄掺杂着笑声,头晕脑胀的林书侗听着还挺舒服,很豪迈地说:「好吧!那我就来为大家献上一曲!」
  「那么,你要为大家唱什么呢?」那个黑人歌手用蹩脚的中文问道,后面的乐队也做好了准备。
  林书侗嫌弃地甩了甩手,「不用乐队啦!我的歌你们不会弹!我来为大家带上一首我的自创曲「那个混蛋男人请你离我远一点」,谢谢大家!」
  报上这个名字时,还真有些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可当林书侗举起麦克风,像猫王一样摆好架势展现歌喉时,那些稀稀落落的起哄掌声也消失了。
  「那个混蛋男呀,你没心又没肺,衣冠禽兽就是你,管你认不认!我祝你下楼踩香蕉,我祝你吃饭见蟑螂;那个混蛋男呀,你离我远一点,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你,你的相片全被我改成黑白挂起;那个混蛋男啊……」
  林书侗忘情地唱着,歌词是临时迸发的灵感,曲调更是天马行空,听得人食不下咽,耳朵硬是被凌虐。
  「唱什么呀?下去吧!」这样忍无可忍的声音开始此起彼伏。
  林书侗一边挥手说「谢谢」,一边继续她那如破锣一样的「名曲」。
  几个保全人员暗暗围到台前,林书侗的歌完全不被喜欢,在无声的酒吧里只听到她嘶哑的叫喊和咒骂。
  终于有个人忍无可忍,比保全先一步冲上台来,旋风一样将她瞬间抱起,又冲向台下。
  在这期间林书侗始终没有松开麦克风,她眯眼看那个将自己公主抱的男人,还想总算有男人识货了,可这一看之后,不免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大家看啊,这个就是我歌里唱的混蛋男人呀!啊!」她尾音随着麦克风落地的刺耳声,钻进每个人的耳里。
  叶东禾铁青着张脸,抱着乱踢乱踹的林书侗,在众人的围观下回到他自己的桌前,和他同来的朋友们已经一个个笑得脸快抽筋,捶桌戏弄他,「还说你怎么突然跑掉了,原来是遇到了「旧识」!哈哈哈哈哈!」
  叶东禾的脸更青了。
  「是啊是啊,旧识难求啊!」林书侗一把抓起叶东禾的衣领,「叶东禾,我们喝酒吧!庆祝在这种情况下都能遇见你,我的运气真是狗屎到极点,肯定是最臭的狗屎运!」
  叶东禾的脸微微地抽搐,他几句话应付了那些朋友,叫他们继续玩,而他抱着林书侗到她一开始坐着的吧台旁,这才把她放下来,放到椅子上。
  林书侗很自豪地指指他,跟那个酒保说:「看吧,我等的人来了!」
  叶东禾的脸由青转黑了。
  本来,他早就看到她也在这,从他们进门时,他就已经看到了酒吧边坐着的「风情万种」的她,穿着一身对以前的她来说,风格很不可思议的衣服。
  但是他忍了又忍,最终选择无视,因为他想起来,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林书侗了,他又何必再去管她、自讨没趣?他又不是她男朋友!
  叶东禾保持修养,就当自己没看见,直到眼看着她竟然跳上台去,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扭来扭去……她知不知道自己内裤都要被人看光了啊!
  随她去了,他又不是她什么人!叶东禾手心开始冒汗,酒杯都拿不稳,而台上那个醉鬼还状况外地压根没注意到底下男人看她的目光,竟拿起麦克风唱起了歌来!
  那是什么歌啊?就算他天生少根筋也能听出来那是骂自己的……那也就罢了,但是那个曲调也太人神共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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