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  第九章

作者:乐颜      更新:1344929052      字数:4011
  存这个时候,与莫贪图最后的飨宴,不如趁早脱身。
  如若费明兰是男子,当更有可为吧?
  越是深入了解这位费小姐,原治之就对她越是满意。
  人生难得一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
  原治之从袖袋里取出皇帝钦赐的令牌,上面是玄昱银钩铁面的两个字:御商。
  他玩味地眯了眯眼,千年钨钢做成的令牌本身就价值不菲,再加上皇帝的亲笔御书,更是价值连城了。
  可是这都比不过「御意」二字之重。
  十七岁进士及第之后,原治之就被玄昱召进宫中,就着原治之殿试时的时事策论,两人密谈了整整一夜。
  次日,玄导便赏赐了原治之这样一枚令牌。
  原治之这位「御意」,并非寻常的御用商人,更与「皇商」有着天壤之别,简单来说,原治之代表皇帝总管、监管以及规范天下商人的一切商业行为,权力之大,超越古今。
  如果让朝中的那些耻于言利的老古板知道了,大概会大哭皇帝必须「重农桑,抑意贾」,否则势必要重蹈吕不韦「奇货可居」、「天下可贩」之祸端。
  商人,在某些人眼里,那就是国家的大害虫,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益。
  就连原治之的父亲原北顾与大哥原修之,对于原治之这个莫名莫妙的职位也是不置可否,虽然没有明言反对,但也只是抱着姑且听之任之的姑息态度而已。
  原治之在心底叹了口气,他确实自读了史书之后,就对「物流南北、商通天下」的事情感兴趣,他直觉这也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基础形态,却被人为强力压制,导致商业发展畸形,在世人眼中,商人大多等同于唯利是图、为富不仁的奸商。
  可事实上,一个社会要想保持活跃发展,就不能轻视商人,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蠢」,而商人就是让整个社会流动起来的关键因素。
  原治之的这些思考,却并不为时下的权贵阶层所理解,他们将他视为离经叛道、不学无术,更甚者嘲笑他自甘隋落、满身铜臭。
  不过……费明兰或许是可以理解他的吧?
  原治之忍不住若有所思地这么想。
  叩叩!
  敲门声打断了原治之的沉思。
  盈袖悄声问:「何人?」
  「打扰客官了,有人为客官送来了两盆花草,请客官收下。」门外的店小二必恭必敬地回答。
  住在甲字房的客人通常非富朗贵,能在甲字一号房久住的客人更肯定地位非凡,所以小二伺候起来非常恭谨小心。
  盈神上前打开了房门,两名店小二各小心翼翼地捧着一盆兰花站在门口。
  原治之站了起来,示意小二把花盆放到书案的一角。
  小二放好花盆,又施了一礼,方道:「客官,送花的人自称费家下人,并说一盆花赠送给先前购买了「素心如雪」的贵客,另外一盆则是赠送给客官您的。并说两盆兰花品种不同,客官想必是能分辨得出。」
  原治之点了点头。
  盈袖打开荷包,分别打赏了两个小二各五十文钱,小二欢天喜地地出去了。
  盈袖重新关了房门,转身就看到原治之正专心地欣赏著书案上的两盆花,卷宗已经被他放到了一旁。
  她眼神一暗,少爷工作起来向来专心忘我,这还是他第一次把工作放一旁,却去注意别的事情。
  费家送来的兰花,应该就是那位很可能成为三少奶奶的费家小姐送的吧?
  盈袖暗自抿了抿嘴角。心里酸溜溜的有点不是滋味,同时又觉得果然不过是个商户女,一点都不懂得矜持,眼巴巴地给陌生男人送礼物,也不害臊。
  时下对女子要求极严,闺誉是否清白足以决定一个少女的生死。
  未婚少女私下赠送外头男子礼物,如果这消息被流传出去,费明兰大概会名誉尽失吧?
  原治之看着桌子上的兰花,心情却越来越好,直至那快意在心底遮掩不住,从眼底流露了出来。
  原治之能代表皇帝亲自来买兰,自然也是鉴赏兰花的高手,他一眼就认出了费明兰所送的两盆兰花皆是最早在余姚县被发现的名兰品种:龙字、贺神。
  龙字,因最早发现于余姚县高庙山的「千岩龙脉」,故而得名。
  「龙字」植株高大雄壮,花容丰丽,花葶细长,观音捧,大铺舌,舌上倒品字形三个鲜红点,非常靓两。
  原治之用手指戳了戳「龙字」的花瓣,这天下间可称「龙」的只有九五之尊的那一位,看来费明兰发现「素心如雪」的买家居然是皇帝之后,有点不安,所以又特意赠送了这盆「龙字」。
  「龙字」与「素心如雪」,还真是格外匹配玄昱和薛珍这对天下最尊贵无双的夫妻。
  原治之的注意力却更被另外一盆「贺神』吸引,这是费明兰特意赠送给他的礼物啊。
  「贺神」不易起花,栽培较难,但是花姿清逸楚秀,花品端正有气度,花色俏丽,故而也属于难得的佳品。
  而费明兰赠送给原治之的这盆「贺神」,兰花外三瓣中的两侧副瓣向上微挑,呈现「飞肩」,比一般「贺神』副瓣的「一字肩」希罕珍贵许多。
  但是让原治之心生愉悦的不在此,而是在于「贺神」还有一个别名,「贺神」因为最早是在余姚县鹦哥山发现的梅办春兰,所以又名「鹦哥梅」。
  鹦哥,乃「鹦鹉」的俗称。
  鹦哥梅——以鹦鹉为「媒」。
  如此说来,费明兰没有介意原治之「与费明德一样的原家子」身分,接受了他赠予她的丹巴鹦鹉,也暗中允诺了鹦鹉学舌的「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求婚。
  费明兰不相信原治之和自己庶兄一样爱好男色,若真是如此,他应该就不会没头没脑地用鹗鹉来求婚不是吗?
  如果不是爱好男色,那么原治之所说,他是和费明德一样的原家子,又意味着什么呢?
  费明兰把认识原治之以来所有的事情都想了再想,再想想费明德所说的原治之对他莫名的善意与出手相助,让她恍然大悟一一原治之是原府的庶子吧?
  所以才对费明德情同此心。
  也所以,才会有可能与一名商户女子联姻。
  一旦这么想,原治之的许多行为就能够理解了。
  而在她想明白了原治之是原府的庶子之后,仍然冒着闺誉尽失的大风险响应了他,更说明了她看重的是原治之这个人,而非他的原府三公子的身分。
  现今社会风气非常保守,尤其对于未婚的闺阁女子来说,与外姓男子的私下接触其实是大忌讳,一旦被外人知道,就等于闺誉扫地,再难嫁到好人家。
  但是总有些向往自由,追求自己心爱之人的大胆女子,会想尽办法向对方表达自己的钟情与青睬之意,她们往往会透过一些巧妙的手段,尽量不落人口舌地与心爱之人暗通款曲,比如做一顿暗含深意的饭菜,吃过就没了,不会留下任何证据。
  而费明兰赠送兰花,也算是颇为取巧了,众所周知,她本身就擅养兰花,赠送友人几盆兰花,的确能避免一些口舌是非。
  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是冒了很大的风险,如果一旦出现负面的风言风语,她付出的代价将远远超过身为男子的原治之。
  于原治之来说,这或许是一段风流佳话,于费明兰来说,却可能成为她妇德不修,淫贱放荡的罪证。
  一名未婚的清白女子,为了自己甘冒如此大的风险,除了没心没肺之人和傻子,谁又能不承情、不感动呢?
  原治之自然明白费明兰所付出的代价,所以越看「贺神」越是着迷,心情激荡之下,忍不住双掌掌心相击,道:「敢爱敢恨,敢作敢为,兰心薰质,玲珑诵诱,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一直偷偷观察着原治之的盈袖,闻言不由得脸色一白。害怕泄漏了自己的心思,她急忙低下头,咬紧了嘴唇,手指死死握住手心里那枚兰草荷包。
  原治之一向喜爱兰花,认为其在花草之中独得「四清」,即「气清、色清、姿清、韵清」,所以他的衣饰也多以兰草居多。
  盈袖自从跟随原治之,早己芳心暗许,为了讨好他,她便亲手给原治之缝制一些绣了兰草的随身小物,这枚荷包就是她抽空熬夜缝制的,如今只差最后几针线就可完工了,可是她却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绣了兰草荷包又如何?
  她这平庸的绣工如何与费明兰亲手培育的鲜活兰花相比?她这个身分微妙的婢妾,又怎能与皇商之家的嫡出千金大小姐相比?
  现在原治之对她就不怎么热情,等费小姐嫁进门之后,恐怕会更冷淡吧?
  盈袖丰指越捏越紧,心里满满的都是「不甘」二字。
  费氏兰苑。
  费明德的小院书房里。
  他与费明兰相对而坐,清秀小厮送上香茗之后,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但是立春、立夏只退守到了书房的门口,并未出去。
  虽然二人是兄妹,但男七岁不同席,他们己不能单独相处,要避嫌疑,所以就算要说心里话,也要有佣人在旁伺候,只是让他们尽量离远些,听不清楚话音就好。
  费明兰的目光倒是一直跟随着那名清秀小厮,直到他完全退出门去,再也看不见。
  费明德注意到了她目光中的审视,有点讪讪地笑说:「洗砚上次失职,被你打发去了农庄,这是刚提拔上来的洗墨。」
  费明兰眨眨眼,「长得挺漂亮的呀。」
  费明德打个哈哈,「不过尚可入目而己。好了好了,咱不说他,一个小厮而己。倒是不知妹妹此来有何贵事?」
  费明兰站了起来,皱了皱眉,在书案前来回踱了几步,看向费明德,几次欲言又止。
  费明德忍不住讶异,问:「什卜么事能让一向有话直说的妹妹如此为难?」
  费明兰低低叹了口气,道:「大哥,我接受了原三公子赠送的鹦鹉,又回赠了他一盆『鹦哥梅』。」
  费明德挑了挑眉,随即从「鹦哥梅」三字中明白了什么,先是心底诧异,随即又笑起来,他用合起来的折扇敲了敲自己的手心,凝神思索了一下这其中的种种关系,道:「看起来这算算是『他有情,你有意』,大好事啊!」
  费明兰却难掩下安,「未婚女子与外姓男子私下联系总是不好的,我这次是因为大哥之前提过原治之的种种,觉得他是个难得的男子,机不可失,有必要为自己的将来博一次,所以才大胆主动了一回。可是……如果万一婚事不妥呢?万一原府看不上咱们家呢?万一……我的行为被恶意泄漏出去呢?」
  费明德也有些怔忡,因为费明蕙的婚事意外顺利,让他有点大意了,忽略了许多行为对于闺阁女子是非常不妥的,一旦有了万一情况发生,对于男子来说不过是一段风流趣事,对于女子来说却可能要赔尽一生。
  他用折扇敲着手心,最后毅然道:「我这就去找原治之,让他尽快夹上门提亲,就算不能早日完婚,也要先把婚事决定下来。」
  原治之首肯,费明兰默许,又有原府郑氏主母的大力支持,费明德以为这己经是一件铁定能成的大喜事。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原治之与他一起从京城焦急等来的,并非原府的提亲人马,反而是皇帝亲笔写下的一道赐婚诏书一一
  皇帝将乐阳公主赐婚予原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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