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你的爱  第七章

作者:单炜晴      更新:1227625936      字数:6988
  忘了是什么人曾说过——爱情总是来的很突然。
  曾经,他同意这句话。
  对他这个情人遍布全世界的人来说,每一段恋情的开始都很突然,因为他连对方的名字都来不及记清楚,便动身前往下一段爱情,所以他始终相信这句话,也以为自己明白话中真意。
  但在他心中一直有个最爱的人——崔姬。
  他敬爱她,崇拜她,把她当女神般放在心底最深处爱着,恋着。
  不论他有多少段爱情,他最爱的女人只有她。
  为了追上她,他当起模特儿,为了亲近她,他从美国搬到英国,为了她,他甚至可以取一个像女人的英文名字,只要能守着她就够了,他一直是这么想的。
  无奈天性怕冷,身子骨弱的他无法克服英国阴雨的天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五十天在生病,剩下的十五天则是住院打点滴,所以他才会选择到台湾度假兼调养身体,因为封苍征在台湾。
  封苍征是唯一跟崔姬有血缘关系的人,且长相神似,基于爱屋及乌的道理,他同样非常喜欢封苍征。[热*-书/1吧o{独@家&制*作]
  如果看不见崔姬的话,那就选有封苍征在的地方过过干瘾吧!至少在他养好身体回到英国之前,还有一张跟崔姬相似的脸在他身旁。
  他以为他对崔姬的感情是爱情。
  ……在还没遇到虞飞鸟那个小呆子之前。
  “是恋爱,不是恋爱,是恋爱,不是恋爱……”坐在后台等彩排的封士泉,随手摘来一朵送给他的花朵,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数着花瓣烦恼。
  因为休假的时间告一个段落,他只得回到工作岗位,不知为何,离开那栋破公寓一个月的时间,他居然想念起那个小呆子。
  想念和她说话时会怒气冲冲教训她的事情,还有她那些来得突然,更不知所以然的怪异论调,和那些她所培养出的异次元空间。
  “崔士,你还好吗?”正巧走进来的经纪人,讶异地看着他诡异的举动。
  在镜中和经纪人四目相交,封士泉大吃一惊,尴尬的扔开花朵,故作镇定的转移话题,“要彩排了?”
  “舞台出了问题,大概再二十分钟。”
  “嗯。”虚应了声,正好手机响起,封士泉暗自叫好,匆忙接起电话。
  打电话来的是远在台湾的封飒月。
  “你可真红啊!”没有问候,没有寒暄,封飒月劈头就给了他这么一句,而且口气不好。
  “啥?”封士泉有听没得懂,只知道她不像恭维,反倒像是兴师问罪,但为什么?
  封飒月正看着一系列的“崔士追踪报导”,对这个停留台湾不过几个月的堂弟,所造成的后遗症十分不爽。
  “不知道是谁告密的,你来台湾的事情曝光了,你知不知道?”百分之百不悦的情绪,透过电话传达过来的威力依然不减。
  “告密?”他去台湾的事除了她和封苍征以外,就剩他的经纪人知道,会有谁告密?“就算曝光也没差吧。”
  反正他现在人在英国,媒体追逐他也没用。
  “谁说没差!”封飒月的语气倒是极差,“最近每天睁开眼,一想到要应付那些赶不走,打不死的记者,我就觉得自己老了几十岁,这种精神衰老,你要怎么赔呀?”
  “应付记者?干你啥事?”他们的对话好像一直没说到重点。
  “你不知道台湾记者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能挖出一个人的祖宗十八代吗?”
  封士泉皱起眉,综合她的话做出结论,“你的意思是,记者已经查到你们跟我有血缘关系?”
  “说清楚一点,是堂兄姊弟关系。”封飒月对这些小地方很在意。
  他翻了个白眼,“随你怎么说。”
  “算了,其实记者也不确定,只是常常打电话来。”是封苍征懒得应付,要不以他的能力要压下这条新闻也不是件难事。
  听她突然松懈的口气,封士泉立刻确定她不过是打电话来抱怨。
  啐!如果要抱怨不会去找别人呀,不然至少也替他带点那小呆子的消息……吓!他已经病到这种程度了吗?居然想从别人那里得到她的消息。
  “噢……”该死!
  察觉封士泉不太对劲,封飒月正要开口问,他倒是先说话了——
  “堂姊。”
  难得听他这么叫她,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怎么了?”
  “如果突然很想很想见一个人,那是为什么?”他向来白皙无暇的脸颊染上淡淡的红晕,还好封飒月不在现场,否则定会狠狠的吐他糟。
  很想见一个人?而且还是“很想很想”?那不就是超级想了吗?
  “是男的还是女的?”要是别人她不会问这个问题,但如果是她这个看起来男女通吃、分不出性向的堂弟,这个问题就很重要。
  男的还是女的?
  想了半晌,封士泉才回答:“是一颗香菇。”
  “我想你只是饿了。”电话那头的封飒月愣了半晌,怀疑他是在寻自己开心。
  嘴巴张了又张,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说起虞飞鸟。
  “不说?那我要挂了。”省得浪费国际电话费。
  没时间给他拖,封士泉不甘不愿的承认,“好吧,是个女人。”
  “恭喜你从执着于崔姬的年纪毕业了。”话筒里传来封飒月有一搭没一搭的鼓掌喝彩声。
  不是她在说,举凡有长眼睛的,谁看不出封士泉对崔姬抱持的感情是崇拜?只有他一个人认为自己爱上封苍征的妈妈,也就是他的婶婶,其它人是觉得好玩才闷不吭声,没想到这呆子一路从青少年时期不长进到现在,终于对其他女人认真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跟崔姬有什么关系?”他还是很喜欢崔姬呀!
  原来他还没有自觉,那她来推他一把好了。
  “你不是谈恋爱了吗?”不知道是哪家的女孩,这么不幸地被他爱上。
  谈恋爱?他?
  “你说我谈恋爱?跟谁?”他听了一头雾水。
  话题怎么会扯到这里?这跟他刚刚问的问题有关吗?
  “你非常想见的那个人。”难不成这个花名在外的堂弟,其实是个恋爱白痴?
  封飒月仔细想了想,也不无可能,向来都是女人倒追他,封士泉只要像个帝王一样接受即可,根本不需要主动出击,这下情况可有趣了。
  堂姊的话仿佛一道落雷劈在封士泉的头顶,发出“噗滋噗滋”的声音。
  恋爱如果可以像数学公式,“X+Y=恋爱”的话,X套上他的名字,Y得出的解答真的会是虞飞鸟吗?[热*-书/1吧o{独@家&制*作]
  封飒月在电话这边喂了老半天,也不见他答一声,干脆挂上电话,让他独自一个人慢慢想个明白。
  结果,封士泉这一想就想得没完没了,当晚的秀场上,甚至因心不在焉滑了一跤,成了隔天新闻的焦点。
  
  台湾
  炎炎夏日,气温酷热,连经过内有恶犬的屋子旁边,都只得到热得躲在树荫下的狗儿懒懒一瞥。
  “鸟语花香?四季如春?”封士泉每走一步,便如此质疑旅游书上写的四字成语,是否出了问题?
  在近四个月的忙碌工作后,他再次得到一个礼拜的休假,没有多想,他立刻飞到台湾来,第一个想找的人不是封苍征或者封飒月,而是虞飞鸟那个小呆子。
  之前封飒月的那通电话,他仔细的思考好一阵子,再经历过困惑,不敢置信,百思不解,到后来终于承认自己的心情。
  是啦,他喜欢上那个天兵蠢蛋。
  现在他不只相信“爱情来得很突然”,同时补述“爱情也很没道理”这点。
  明明是个一开始被他误认为女狗仔的新邻居,没什么优点,只会替他找麻烦的小呆子,现在他竟变得见不到她会想念,甚至出现幻影——
  “崔士!”
  眼前的幻影还会喊他的名字呢!
  不管封士泉错认眼前那个穿着无袖和短裤,口里咬着棒冰的虞飞鸟是幻觉,已经几个月没看到他,她手里的购物袋掉到地上,三步并作两步往前一跳,一把抱住他,整个人像无尾熊般缠在他身上。
  “崔士,崔士!”她像发了疯似的直嚷着他的名字,脸上漾着纯真可爱的笑容,但眉间却锁着几道折痕。
  她好想他。
  不善于思考的她终于了解自己突然介意起他的理由,会那么的在意他,是因为情感凌驾于理智,原先单纯对偶像的崇拜已经变质,以喜欢作为基础,掺入一点暧昧作为调味,然后升格成了爱情。
  那时不想交出照片,原来是因为嫉妒呀!
  给她那么大力一撞,封士泉差点被撞飞出去,直退了两三步才稳住脚。
  “你……”对于她热情的迎接,他显得手足无措。
  “很累吗?台北好热,我都快中暑了!”想起掉在地上的便利商店塑料袋,虞飞鸟从他身上跳下,拾起袋子,从中拿出一堆棒冰,“这是我刚刚买的,趁融化前快吃吧!你要哪种口味的?有草莓、巧克力、苏打……”
  加起来大概有十种的棒冰全被推在他面前,她还是像之前一样,一有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和他分享。
  盛夏的天气,心头暖暖的,却不是令人感到烦躁的温度,而是一种很缓和很舒服的温度。
  看来这个小呆子也有所成长。
  “嗯?”虞飞鸟捧着棒冰,殷切期盼的模样像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他,澄澈的大眼纯洁无暇。
  不知真的是暑气的影响,还是从柏油路面蒸腾起的热空气,让她那张早已看习惯的脸,深刻强烈的刺激着他的视觉。
  蓦地,他一个箭步向前主动抱住她,低沉的嗓音在她耳边低喃——
  “我回来了。”
  
  “Kero、Kero……”
  什么声音?
  “……是也!”
  好耳熟,但他怎么想不起来……
  眨眨浓密的睫毛,昏沉的晕眩感逐渐散去,一股清凉的感觉由额头散开。
  “好冰!”放在他头上的是什么东西?
  “崔士,你醒啦。”原本看卡通看得津津有味的虞飞鸟,趁广告时间来关心他。
  稍早他仅留下一句“我回来了”人就晕了过去,好在她力气大,独自将他扶回她家,然后替他冰敷。
  “你怎么……”体力向来不好的封士泉,努力了好一会儿还是爬不起来,只好继续赖躺在沙发上。
  “你中暑晕倒,我就把你带回我家啦。”反正都是邻居,他醒来刚好可以回自己家。
  “中暑?”难怪他一直觉得头重脚轻,看到她还以为是幻觉。
  见他挣扎着要坐起身,虞飞鸟眼捷手快的接住搁在他头上的冰袋。
  “好一点了吗?”
  “嗯……”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中暑,原来是这种感觉。
  他的回答有气无力,她当然不会相信。
  某件事闪过她脑海,虞飞鸟突然击掌,高喊:“我帮你刮痧!”
  “刮痧?”那又是什么?
  “中暑的时候只要刮痧就会好了。”她想起母亲以往中暑时的消暑方法,虽然她没试过,不过照做就对了。
  “我是问你什么是刮痧?”听起来不像是一种药,但又可以治病,不会跟针灸类似吧?
  “刮痧是……嗯……就是……”她思考着有没有一种好的形容,“啊!想到了,刮痧就是一种民俗疗法。”[热*-书/1吧o{独@家&制*作]
  嗯,没错,就是这样。
  “呆子,你有说不是跟没说一样嘛!”他还在头痛,这个小呆子一定要把话说得不清不楚才甘愿吗?故意想气死他是吧!
  “总之,刮完痧后会很舒服的。”
  “是一种行为活动吗?”他还是想知道刮痧到底是什么,竟会让她说不出口。
  食指停在唇上,她想了一下,“算是。”
  “会用到针吗?”他看到奇人异事的节目,有播过针灸用的银针,可是比缝衣针还大,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宁可中暑也不要刮痧。
  “针?”要针做什么?“只要一根汤匙和些许清水就好啦。”
  汤匙和清水?
  封士泉反复思忖着,确定这两样东西不会造成莫大的疼痛和伤害后,终于松口答应。
  “我先说,只要我一不舒服,就立刻喊停。”即便看她拿着汤匙和一碗清水,像在吃饭般,他还是不敢完全相信她。
  毕竟她是虞飞鸟,不出点错就不是她了。
  “没问题,放心。”怎么会不舒服?想她老妈一刮完痧,可都是活蹦乱跳跟条活龙一样。
  “那就好。”说是这么说,他还是有顾虑。
  “好了,背对我坐下,并把上衣脱掉。”她坐在自己的宝座,要他坐到她面前。
  要他坐地上?封士泉挑眉,心里有些微词,不过最让他不解的是——
  “干嘛要脱衣服?”
  “不脱衣服就不能刮痧啦。”这是基本常识嘛。
  停顿了三秒,然后他倒回沙发上,“算了,还是维持这样吧。”继续吹冷气,他总会好的,要是没用再去看医生,也好过让她这个蠢蛋使用民俗疗法。
  “你刚刚答应我了。”虞飞鸟很坚持。“君子一言既出,不是应该几百匹马都拉不动的吗?”
  “不用两匹马就可以把我拖着跑了,你凭什么认为我说的话这么有分量?”他冷冷的吐槽。
  “崔士……”
  懒懒的抬眼,他打断她的话,“还有,我不是说过别再让我听到你叫我崔士吗?”
  “咦,可是……”她习惯了呀!
  封士泉故意背过身,强烈表达出不愿和不悦。
  “唔……”手上捧着汤匙和碗,虞飞鸟跪坐在沙发旁的地上,表情很可怜。
  即使背对着她,封士泉都能感觉到她没离开的视线和存在感。
  唉,老实说,他现在还挺不舍看到她失望的表情,但又搞不清楚她所谓的“刮痧”到底是啥玩意,于是他陷入二选一的苦恼中。
  “崔士……”偏偏她还来几声博取他同情的低唤。
  良久后,他闷声提出条件,“如果你以后都叫我士泉的话。”
  “嗯?”意思是……
  “如果你以后都叫我士泉,我就让你做那劳什子的刮痧。”
  跟她迂回,她绝对搞不懂,还不如有话直说。
  “嗯,士泉。”虞飞鸟闻言,马上乖乖改口。
  但封士泉没那么容易被骗,以前她也有过这种前科,在他的威胁下乖乖喊他的本名,但之后还不是又变回来了。
  “假如再给我听到崔士这两个字……”
  “就罚我一个礼拜不能跟你说话!”她不假思索的说出惩罚。
  微锁眉,他一时间无法分辨那是在惩罚谁,不过就像她说的,如果不想重一点的惩罚,对她而言是没用的,因为她太粗心,根本不会记太多小细节。
  他哼了哼,“我勉强接受。”
  “那快点来吧。”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虞飞鸟拍拍跟前的地面,要他做好准备。
  封士泉也不再啰嗦,利落的把上衣脱去,盘腿坐下。
  哇!如此近距离的看,他身上一丝赘肉也没有,身体的线条简洁有力,却高贵俊雅,就如同他给人的感觉,是个风度翩翩的超级名模。
  “把你的口水吸回去。”迟迟感觉不到她动手,封士泉很了解的开口。
  虞飞鸟当真抹抹嘴角,还好不像他所说的“垂涎三尺”。
  “那,我要开始啰。”她的语气很认真,反倒给他危险的感觉。
  “我可以问个问题吗?”
  右手拿着汤匙沾了点水,她神情紧绷的点头,“请。”
  “这是你第几次帮人刮痧?”他直到紧要关头,才想起重点。
  虞飞鸟很心虚,“嗯……”
  她“看”过很多次别人刮痧,但要说她亲自动手……
  一听她犹豫,封士泉的心一紧,“算了,我也不是真的想知道答案,你快动手吧。”现在他根本无从确定这是不是件合乎安全标准的民俗疗法。
  “嗯。”汤匙以慢动作落在他的颈椎,然后一路向下刮——
  “啊——”他的痛呼声随着汤匙的所到之处响起。[热*-书/1吧o{独@家&制*作]
  他没有喊停,只是发出哀号,应该没关系吧?
  于是虞飞鸟一下又一下的刮着,没有停手的意思。
  封士泉哪晓得她是怎么想的,他只知道自己在她过大的手劲下痛的快叫不出声,身后的女力士还以不让他喘口气的速度,用汤匙在他背上顺畅地刮动着。
  谁说一根汤匙加上一碗清水没有威胁的?只要到她手上,即便是一根头发都能变成杀人武器!
  封士泉痛得哀哀叫,但就是喊不出“停”这个字,因为他连话都说不出。
  “放心,出痧了。”虞飞鸟安慰道。
  只要背上出现红红紫紫的瘀斑,就代表快好了。
  “唔……”他疼得有气无力。
  他从小就怕痛,怕热怕冷,怕一切会使自己身体受到迫害的事情,但一遇到她,这些事似乎都成了家常便饭,真是恐怖到了极点!
  十分钟后,虞飞鸟才放他自由。
  封士泉赶紧跑进浴室,想看看她到底干了啥好事,没想到不看还好,一看他差点昏倒。
  “这是怎么回事?”他白皙的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几乎占满了整个背部。
  “出痧呀。”瞧他现在生龙活虎的,不就是刮痧的功用吗?
  想不到她第一次帮人刮痧,便刮出这般好成绩,干脆以后她开间刮痧店算了。
  “难看死了!”封士泉像个女人哇哇大叫,“这样我以后要怎么工作?我的背可没有保险耶!”
  上帝耶稣,不用这样整他吧!
  此刻封士泉完全忘了自己这趟来台湾的主要原因是虞飞鸟,他根本想马上掐死她。
  “出痧只要几天就会消了啦。”他也太大惊小怪了吧。
  虞飞鸟耸耸肩,知道他在烦恼什么事情后,转身走出浴室,回到客厅收拾。
  不一会儿,黑着张俊脸的封士泉跟了出来,“确定会消失?”
  “如果不会的话……”
  她正要如刚才一样说出惩罚,封士泉抢在她之前开口,“那就当我一个礼拜的奴隶!”
  这还算便宜她了,他整个人可以说是用黄金打造的耶!身价那么高,岂是她随口说说的誓言能赔偿的?
  “没问题。”虞飞鸟阿莎力的答应。
  反正一定会消,不用担心。
  见她一脸笃定,他火气稍降,伸手摸了下背后的淤血,随即又痛皱了一张魅人的脸庞。
  “噢,该死……”今天晚上他不能躺着睡觉了。
  虞飞鸟蹦蹦跳跳来到他面前,仰起头看着他,“台湾的天气是很该死。”
  谁在说天气了!这小呆子真的想气死他吗?
  封士泉狠瞪她一眼,却反跌入她眼里的波光荡漾。
  他虽然生气,但看着看着,不自觉间,竟也开始觉得是自己反应过大,或许像她这样轻松看待一切,优闲的过生活,是他所向往的吧。
  所以即使在忙碌的人群中,她还是能维持自己的步调,即使做的工作不过是书店的店员,她仍能满足现状,不汲汲于追求金钱或权力,在这喧嚣的城市里,她保留了属于自我最真实的一面,并且毫不隐瞒的展示出来。
  谁会不羡慕?
  “你的头发留长了。”伸手摸摸她快长及肩的发丝,对她的喜爱,他也没打算隐藏。
  只是思考方式简单的虞飞鸟嗅不出当中不一样的柔情。
  “想留长。”这样一来,他便无法喊她香菇头或是怪咖了。
  “我不在的这段日子,你过得好吗?”都快耗了一天,他才终于有机会说出这句话问候。
  虞飞鸟轻陇起双眉,“不太好。”
  是谁让她不快乐了?
  对自己的拳脚功夫没信心,打架永远闪第一的封士泉,突然想知道让她不快的对象是谁,然后狠狠揍对方几拳。
  她用好轻好轻的力道搂着他的腰,并把头埋进他的胸膛里,难得没精神的声音闷闷传来——
  “因为我好想你。”
  他听见理智崩碎的声音。
  跟着感情接管了理智,他情不自禁地俯下身。
  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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