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好坏  第二章

作者:佟蜜      更新:1227091586      字数:6919
  但是不必等到一周,仅仅三天,夏景泫已抛弃辞退新管家的念头。
  三天来,他尝过陶青岑准备的各种面包和米饭,从家常料理到异国小菜,多变的可口菜肴和点心彻底收服他的胃。
  她在做菜方面有独特的天分,整理家务也无可挑剔。白天他睡觉,她打扫环境时毫无声响,让他安眠;晚间,他熬夜写作,隔天睡到下午才起床,不等他交代,她为他准备好宵夜,让他只需微波就有热食可吃,确实是个理想的管家。
  而且她也是他的书迷,常捧着他的书看,改编他作品的连续剧每集都不错过,还要参加出版社的漫画征稿,一有闲暇,就见她拿着稿子涂涂改改。
  他要求过她不得打探自己的作家身分,对此也就冷眼旁观,不表示任何意见,一如他对这回活动的不热衷。他的书迷多得是,除了很会煮饭,他不觉得她有何特别,只要她做好分内工作,他不在乎她空闲时要做什么。
  这天,他不到中午就醒了,盥洗后开了计算机,收信件、上网站,出版社举办的活动已经开跑,读者们的漫画作品不断张贴到网站上。
  他下楼时,陶青岑正在客厅里忙碌。
  她推着吸尘器忽走忽跳,扭动的身体活像直立的鳗鱼,他先是以为她触电,然后听到她断断续续哼唱着什么,才注意到她戴着全罩式耳机,耳机线连接到腰间的MP3随身听,看来是边听音乐边工作。
  又跳又唱的陶青岑一个转身,发现下楼的夏景泫,她小脸顿时一红,慌忙关掉随身听和吸尘器。“早,夏先生。你今天起得真早。”她窘得无地自容,为什么她老是在他面前做这种事?
  “早。”夏景泫忍着笑,若无其事地踱进厨房。“今天早点吃什么?”他不管几点起床,醒来第一餐都称为早餐。
  陶青岑赶紧跟进厨房。“我煮了豆浆,还做了韭菜盒子。”
  “怎么又是韭菜?已经好几餐都有韭菜了。”虽然是同一味蔬菜,她有本事变化各种做法,他不会觉得腻,只是顺口一问。
  “因为我不小心买太多,还剩下一些,拿来包饺子之后就没了。”其实她查过数据,韭菜有壮阳温肾的功效,她很担心那次意外导致他不[性福],于是利用职务之便,暗中进行食补。
  “豆浆是用新鲜黄豆煮的,我打算晚点做豆花当点心,晚餐是炖鱼和蛤蜊汤。到目前为止,每天菜色都是我决定,你吃得还习惯吧?”黄豆可以预防摄护腺癌,海鲜对男人的滋养就不必提了,维他命C能让他的[工厂]生产质量更健康的[蝌蚪],有助于他将来生下健康的宝宝。
  “还可以。”
  “那我就继续照这样煮了。”要从这男人嘴里听到赞美很难。[还可以]已表示他的肯定。“我买了很多水果,等等削好放冰箱里,你随时可以吃。”
  夏景泫应了声,拿遥控器开了厨房墙上的小电视,屏幕上,谈话节目的男主持人正在访问一位美女作家。
  陶青岑道:“是白于紫耶!她现在——”
  啪,电视忽然转到体育台。
  她看着夏景泫。他面无表情。“你想看她的访问?”
  “还好啦,她的书我有好几本,虽然有些部分看不太懂,但我超欣赏她,她爷爷是文学界的前辈,她自己也拿过两个文学奖,电视台还要为她开以文学为主题的谈话节目,请她主持,媒体封她为[文坛第一美人]耶!”
  “只是媒体炒作罢了。”刚才匆匆一瞥,她仍如他记忆中美丽优雅。
  “听说她就住在这附近耶,说不定哪天出门会遇见她,我要随身带着她的书,遇到了就请她签名……”陶青岑注意到身边男人一脸无趣。“你不喜欢她吗?”
  “没什么感觉。”杂志报导她目前正和某企业家第二代交往,她曾说她选择男人的条件是[才]而非[财],像他这样有才气的男子最让她倾倒……回想过去,他只想冷笑。
  “喔。”陶青岑打量他。对了,他也是作家,同行的美女拿文学奖又上电视,大红大紫,窝在家里工作的他似乎没没无闻,大概很有怀才不遇的感叹吧。
  夏景泫横她一眼。“不准在脑子里想无礼的事。”她一脸同情,肯定在胡思乱想。
  “我又没乱想什么。”她耸肩,瞥见拉布拉多过来,她指向门边的小碗。“丁丁,点头在那边。”
  他挑眉。“你叫牠什么?”
  “你取的名字不好念,所以我叫牠丁丁。”几天下来,大狗已经明白这是在喊牠,牠摇摇尾巴,坐下来吃点头。
  “那也取别的名字,丁丁听起来很蠢,阿花,小黑之类的更别提。”
  “怎么可能叫小黑?”她无法苟同地看他一眼。“至少要叫大黑。”拉布拉多是大型犬,叫[小黑]很滑稽。
  “……”重点不是大或小吧。她取名实在没什么创意。看着她卸下随身听,他揶揄道:“我不知道你跳过八家将。”
  陶青岑耳根瞬间红透,咬牙道:“我没跳过。”
  截至目前为止,她对这份工作颇满意,时间弹性、薪水慷慨,唯一的不满就是伺候的对象太毒舌,亏她从不客气。
  “是吗?看起来你很有天分。”他开冰箱拿啤酒,立刻被她制止。
  “你空腹不应该喝冰啤酒,会伤胃。抽烟太多对身体也不好。”他烟瘾不小,虽然只在书房里抽烟,二手烟不会影响她,可是他如此戕害自己,她一想起就皱眉。
  “抽烟喝酒是我的自由。”
  “管家有义务照顾主人的健康。”
  “我够健康了,不需要你照顾。”他还是拿了罐冰啤酒,斜眼瞥见小吧台上堆着他的书。“你又在看这些没营养的书。”
  她眉一扬。“安客的书很好看,才不是没营养!”
  夏景泫玩味地看着她气恼的小脸。他怎么损她,她都无所谓,但只要他一贬低她的偶像,她马上奋力捍卫。
  “很多人都说他江郎才尽了,文章毫无新意,就是有你这种盲目的读者捧他,他才会一本接一本出个没完。”
  “你又没认真读过他几本书,怎么能听别人的评论就跟着人云亦云?”陶青岑插腰。“不然你的作品让我看看,你有安客的一成功力,我才相信你对他的评语。”
  “想套我笔名?门儿都没有。我也不需要证明什么,我不会下厨,就不能嫌饭难吃吗?书不好看就是不好看,我不是作家也能批评它。”
  夏景泫喝一大口冰啤酒,嘲讽道:“他每月一书,甚至两书,这种速度写出来的文章能有什么内容?你真的详读了他每本书,懂每个字的涵义,或者只因为书上挂了安客的名字,你就照单全收?”
  “我是照单全收没错,但我也有仔细读——”
  “告诉你吧,我看过他的每本书,我认为他的读者都是蠢蛋,一味捧他,造成他不反省也不求进步,他现在只是自我复制,反正复制的东西一样受欢迎,他的书你翻翻就好,不要沉迷。”
  当他一次又一次赶不上社给的截稿期限,为了速度牺牲质量,却依旧本本大卖,他的热情与理想便从此熄灭。反正出十分力和一分力,得到的掌声都一样。对他而言,出书只是例行公事,他的创作没有灵魂,他麻木了。
  他的书不值得被褒奖,但那些对他的批评,也大多是眼红的酸言酸语,没有人永认真读他的书,这和他原先的期望不一样——
  而她,不过是那些盲目掏钱的傻瓜之一。
  他凝视陶青岑,嘴角带着讥讽,漂亮黝黑的眼眸带着暗色电流,激起她肌肤上一阵愤怒的疙瘩。
  “我不想和你聊这个话题。”陶青岑气得头发快卷起来。“我说不过你,反正我喜欢安客。”
  “我也没叫你讨厌他,只是表达我的看法。”瞥见书下压着几张纸,夏景泫抽出来看,是漫画草稿。
  “才画两张?征稿要十张吧,依你这速度,等你画完,活动都结束了。”
  “反正我要画到最好才投稿。”陶青岑气呼呼,不想和他讲话。
  “干么这么认真?一个小作家举办的小活动罢了——”
  她怒道:“事情没有分大小!全心全意去做,就是大事——”糟糕,他是雇主,她竟然这么大声吼他。
  陶青岑怯怯闭上嘴,等着他发飙。
  夏景泫却沉默,若有所思的眸光看得她紧张万分,片刻后,他嘴角一扬。“说得不错。”语毕,他拎起冰啤酒,上楼去。
  曾有前辈惋惜他将文学之路走得小了,而他说他投注所有热情的写作事业,格局绝对不会小。曾几何时,他的满怀理想与豪气都消逝了?从陶青岑身上,他看见过去的自己,全心支持信念,全力以赴,那种熟悉又陌生的执着让他淡淡惆怅。
  不过,她太嚣张了,他是老板,她就算不赞同他,好歹也该敷衍地做个表面功夫,竟然对他大声嚷嚷?他有必要小小惩戒一番,让她搞清楚状况。
  灵光一闪,他已有计划。他噙着笑,愉快地回到书房,坐在计算机前,敲键盘写下故事。
  
  之后,陶青岑越想越觉得自己态度不佳,煮了一顿丰盛晚餐,向夏景泫道歉。
  他宽宏地表示毫不介意。她松口气,并未发现他眼底狡猾的光。
  接下来几天,夏景泫几乎完全不出房门。
  陶青岑也不在意,反正她做好分内工作,闲暇时便复习安客的书,逛他的部落格,构思要参加比赛的漫画。安客很少和读者互动,部落格只用来公布出书讯息,放置某些随笔短文,最近则是挤满活动和连续剧的相关留言。
  她很认真温习安客的书,思考他的书有哪些值得推荐的优点,将感想做成笔记,等着哪天有机会再和夏景泫,郑重地向他推荐。
  偶尔,她到三楼的休闲室去玩,里头有撞球台和乒乓球桌,或者在庭院里和拉布拉多犬玩飞盘。一人一狗玩累了,就在风铃木下休息,她仰头望夏景泫的房间,他的窗子永远紧闭,淡色窗帘在玻璃后动也不动。
  她耳闻过作家五花八门的写作习惯,他大概是灵感来时连写几天几夜的类型,也不下楼用餐,她将餐点放在他房外的矮桌上,过一段时间再去收回空碗盘。
  她的房间与他距离十步左右,白天时,他房里静悄悄,到了晚上却屡屡传出怪声,仿佛他拿什么敲打墙壁,幸好声音不大,不至于吵得她无法入眠。
  此外还有些怪异的事,电视机不断自动跳到没有讯号的第九十九台,物品经常不在原本的位置上,即使她将饭厅的椅子都摆好,有一张椅子老是转为朝西……
  一天早上她醒来,发现饭厅里的椅子全都朝西摆放。
  她吓坏了,冲去敲夏景泫的房门。她敲了快三分钟,门后才传来他疲惫的嗓音,她结巴地描述饭厅的诡异状况,问他是不是到过饭厅,他不耐烦地驳斥。
  “我忙到没时间下楼吃饭,干么做那种无聊事?”
  陶青岑只好安慰自己,也许是她想着这些怪事,心不在焉地将椅子转了向,胡思乱想只是吓自己,何况动物对这种事最敏感,拉布拉多犬每天乖乖地陪着她,毫无异状。
  直到当天半夜,她看完安客的部落格,几分钟内手脚冰冷,瘫在椅上。
  安客会在部落格放新书试阅与不打算出版的短篇小说,以飨读者。这次的新故事[夜声],描述一位没没无闻的作家独居在山里,年轻女孩上门应征他的管家,起初一切正常,后来家里不断出现怪事,家具移位、半夜响起敲墙声,屡屡被退稿的作家越来越暴躁,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
  女管家心生纳闷,调查之下,发现几十年前屋里住过一位同样不得志的作家,在被诬陷抄袭后,作家愤而自杀。当时,作家面朝西,踩着饭厅的椅子上吊。
  而在她之前的管家一个个神秘消失,他们都曾听到同样的敲墙声。
  当女管家越逼近真相,危险地越逼近。敲墙的声音就来自西面,怨恨的恶灵已附在男作家身上,伺机向她伸出魔爪——
  陶青岑心惊胆战地读到这一段,敲墙的声音正好响起。
  她吓得差点哭出来,颤抖地拉开抽屉,拿出母亲到庙里为她求的护身符,紧紧握在胸口,拚命安慰自己。
  “只是故事而已,只是故事,别当真……”
  安客曾表示他会参考乡野轶闻,但故事基本上都是虚构。算命的说她八字重、命格有正气,母亲说她是傻瓜有傻福,她平常也存善心、做善事,总而言之,她不会那么衰……
  她不敢继续看小说,开大灯,找出日剧DVD来看,并且开大音量,盖过断断续续的敲墙声。她缩在床角,唯恐一睡着就有什么潜入房间来,所以努力瞪大眼,边看日剧边打瞌睡,直到天明。
  一大早,她昏昏沉地下楼准备早餐,不料夏景泫反常地早起,出现在厨房门口。
  看见他时,陶青岑感到心脏怦地猛烈撞击胸腔,紧张得口干舌燥,握紧锅铲。“早——早安,夏先生。你今天真早。”
  其实定下心来思考,那篇小说和她的处境应该只是惊人的巧合,一会儿又怕真有其事,犹疑不定。
  “早。”夏景泫佯装疲惫地打呵欠,瞧她瞪大眼睛盯着他,他暗暗好笑。“赶了几天工作,累得要命。早餐吃什么?”
  看她表情,就知道她已经看过他部落格上的小说。他可是特地早起,来[验收]他精心布的局啊!
  以自己的家为背景的灵异小说让他写得非常过瘾,一面设计情节,他一面在家里动手脚,觑准她没留意的空档移动家具并不难,闲着无聊他就敲敲墙壁,只差装不来小说里被附身的作者那副萎靡模样。每天睡好吃好,加上恶作剧的兴奋感,他精神可好的咧。
  “呃,我还没决定……”他神色正常,气色也不错,不像被什么附身。
  “那,先煎两个荷包蛋来吧。”夏景泫给自己倒了杯柳澄汁,对憔悴的她明知故问。“你怎么有黑眼圈?没睡好吗?”
  “昨天看小说看太晚了。”他还会讨食物吃……鬼是不吃东西的吧?陶青岑安心了点,拿出两颗鸡蛋,热油锅。
  “又看安客的书?”
  “他的部落格放了新小说,所以……”
  “什么样的小说?”
  “男主角是作家,女主角应征当他的管家,男主角的家是老房子,以前出事过,然后他家里开始出现怪事,有奇怪的声音……”
  “这么巧,不就像我们的情况吗?”夏景泫装惊讶。“我家也是几十年的老房子了,你也是来应征管家,这两天你不是听到一些怪声吗?我也听到了,好像是有人敲墙壁……”
  啪一声,蛋摔碎在平底锅里的声音打断了他。
  他蓦然住嘴,看着蛋黄蛋白与蛋壳混成一堆,在油锅里滋滋响,陶青岑圆瞪明眸瞪着他,豆大的泪珠滑落两腮,她啜泣出声。
  他错愕。要命,她吓哭了!
  他伸手向她,她挥动锅铲,险些打到他的头。
  “别过来!”陶青岑低叫,泪眼模糊。“你、你别靠近我……”
  “好,我不靠近你。”真是自作孽,倒大楣。他小心翼翼地哄她。“你把锅铲放下来,你拿它想做什么?打我吗?”
  她把锅铲握得更紧。“那个故事里面,男主角被鬼附身了……”
  “但那只是故事,你没办法分辨故事和现实吗?我看起来像被附身吗?我这几天忙工作,所以待在房里,其它一切正常,三餐也照吃,你晚点送饭我还会内线催你,被附身的男主角会像我这样吗?”
  陶青岑镇定了点。也对,他这种贪吃的饭桶大概宁可自尽,也不愿被附身导致不吃不喝。她握着的锅铲慢慢放下来。
  他解开衬衫钮扣,露出光滑紧实的胸膛,一枚小小的金属十字架贴着他胸口肌肤。“我外婆是基督徒,这是她给我的项链,我戴了二十年从没离身,有这种圣物在,一般脏东西根本无法靠近。”
  见她完全放下锅铲,他暗吁口气。“如果我真的被什么附身,应该像电影演的刀枪不入还有超能力,干么怕你拿锅铲打我?”
  她被他逗出一丝微笑,神情放松下来,眼角发现锅里的蛋都焦了,连忙关掉炉火。“对不起,我太紧张了,我就是那种又怕又爱看的傻瓜,之前看这种小说顶多吓得睡不着,但这次的实在太生动了,好像事情就在我身边发生,才会这样……”
  而他刚才的话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罪恶感啃咬着夏景泫,他伸出手。“你可以亲自确认我是不是活生生的人,有没有温度。”
  陶青岑迟疑着,慢慢伸出手与他相握,一瞬间,两人同时都难以察觉地轻轻一震。
  夏景泫感到她的手微微擅抖,显示她仍旧不安,在他手中的仿佛是一只随时要振翅飞起的小鸽子。他知道女人的手一向比男人柔软,但她的手并没有他预期的柔腻细致,辛勤工作在她肌肤留下痕迹,她的手像她的人,本质美丽,却疏于照料打扮,但他喜欢她这只朴素的手,对她的人,他有种温柔的情绪……
  陶青岑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很艺术,手指修长优美,指甲修剪整齐,手掌比她大得多,不显笨重,却是厚实可靠。
  这是头一次和他靠得这么近,有点紧张,忽然间,他用力握紧她手,她差点惊跳。
  夏景泫似笑非笑。“有摸到脉搏吗?可以确定我是活人吧?”
  “有啦!”他第一次露出这种促狭的笑,为他俊美得难以亲近的脸庞添了人性,她心跳微微加快。“我知道我把小说和现实混在一起很蠢,别笑我了。”
  “我没笑你,只是觉得你很有趣。”她眼眶泛红,看来真的被吓得不轻,他的嗓音不自觉地温柔。“我没想到会雇了一个想象力这么丰富的管家。”
  “对不起,我太失态了,刚才竟然还想用锅铲打你,你可以扣我薪水。”
  “真要扣的话,该从你泼我热咖啡的开始算起。”
  “那时候你还没雇用我,怎么能算进来?”她抽回手。
  “反正都要赔,一起算比较省事,我算看看该赔多少……”他故意沉吟,看她想抗议又不敢,令他想笑。
  她很可爱,但不是他的菜,他欣赏的是口齿伶俐、想法独特,和他旗鼓相当的智能型美女。涉世未深的她有点傻气,像女孩多过于女人,她爱说话但没有口才,她太热爱他那些不入流的作品,令他摇头,可是看她睫毛眨呀眨,眼角泪痕如碎钻烁亮,那光芒仿佛也在他心坎上闪耀,像顽皮的星,骚动他的心。
  他的眼神太专注,看得陶青岑心跳飞快。他的衬衫还敞着,十字架贴着裸露的胸膛肌肉,随呼吸一起一伏,性感得要命。她不喜欢烟味,但他身上淡冷的烟味却有堕落的诱人情调,他阒黑的眸如磁石,他的魅力强硬地打入人心,令人无从抵抗。
  气氛微妙,彼此都感应到一点什么,却都没说出口。
  最后,夏景泫淡淡道:“这样吧,煮火锅给我吃,一切就抵销了。”
  “这天气吃火锅不会太热吗?”陶青岑迅速退开,猛刷烧焦的锅子以掩饰自己的无措,并且提醒自己管家守则第一条:不得爱慕雇主。但她脸颊发烫,膝盖不听话地发软。
  “我就是要吃。要清淡一点的,我不喜欢味道太浓的。”
  “嗯,我先把早餐做好,等等就出门买菜。”
  夏景泫转头走了几步,抛下一句。“也不必急着出门,火锅过两天再吃也可以。”
  他是看她明显没睡好,要让她休息吧?她点点头,微微一笑,道:“早餐马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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