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爱耍诈  第十四章

作者:楚月      更新:1529937459      字数:2567
  「嗄?!」望着孙如鸿如同一阵风消失无踪,梁书妃眨眨眼,对于身边骤然消失的空位,发了呆。
  她总觉得孙如鸿变得不一样了,刚开始冷冰冰,难以亲近,现在却好像一阵狂风,迫不及待要改变她的人生,她很想逃,却似乎晚了一步。
  她该接受吗?
  但她还没有心动的感觉啊!
  要相知相守一生,至少也要让她心动过才行,她很坚持这点。
  对孙如鸿真没心动吗?那为何心跳得这么快?
  孙如鸿说到做到,从隔天开始,每天都来咖啡店看她,风雨无阻。
  有时候带着一朵玫瑰花,有时候是一张他很喜欢的CD口或是VCD,今天则是带着她喜欢吃的甜甜圈给她,为了这三十个甜甜圈,他特地请假亲自去排队,一排就是四个多钟头,看见她吃得吮指,笑咪咪的,一副饱足的样子,这样的辛苦也值得了。
  「好好吃喔,哪里买的?」
  「天母。」他诚实道,这么辛苦当然要听她的感激。
  「排多久?」她晓得那间甜甜圈店,刚开幕没多久她有个男同事为了女朋友去排过,排到差点让他们分手,可怕的甜甜圈效应!
  「四个小时又十五分。」电视新闻没骗人,果然一次得排四个小时。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我会过意不去。」
  「对我笑一下,我就认为很值得。喜欢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她做任何事,这很正常的啊,难道你的男主角不会这么做?」真的听见梁书妃的歉意,他又不舍,对于自己反复的心情,他是愈来愈觉得莫名其妙,喜欢她,对她好,有时候又想跟她斗嘴,调剂身心,喜欢看她笑得天真,更爱她气得跳脚,却又拿自己没辙。
  爱情啊,果然很难懂。
  把最后一口甜甜圈吃进嘴里,抹抹嘴角,梁书妃露出无辜的神情。「我有这么好吗?」
  「当然好了,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有种如沐春风的感受,我很喜欢。你呢?对我有没有更多一点好感?」他问得直接。
  自从孙如鸿表明要追梁书妃后,他的性子更加直接,毫不修饰,每回来到咖啡店,只要一瞧见她的身影,火热的目光就专注地注视她,她移动,他移动;她停下,他也停下,好似想在她身上凿出洞来,看得连其它同事都发觉不对劲,纷纷向她露出暧昧的笑容,令她怪不好意思,很想躲回厨房去负责餐点,不想出来服务客人。
  她的女同事们一块祝福她,她们都觉得她的男朋友很疼她,值得托付终身,不管怎么解释,她们就是认定孙如鸿是她的男朋友,不得上诉,后来她也不再反对,只因她的心底竟然对这个认定感到有些甜蜜。
  孙如鸿的爱情实在太教人无法抵挡,她的心几乎快陷落。
  「被你爱上的人一定很幸福。」梁书妃有感而发。
  「要被我爱上很难,一旦爱上,我会疼她、宠她、哄她,每天给她惊喜。」他坦率道,绝不掩饰自己对梁书妃的喜欢。
  要能打动他的人的确很少,正因为如此,他更珍惜梁书妃。每天下了班过来就为见她一面、看她一笑,分开时又相当舍不得,梁书妃已经习惯早睡,十点多就会把他赶出来,害他得站在她家楼下多抽一根烟才愿意走。
  孙如鸿自己也不晓得怎会喜欢梁书妃到这么疯狂的地步,只要看见她笑了,心情就好了,没想到九年前觉得认真的她很没趣,哪知现下却喜欢上她的直接与真诚,真是千金难买早知道。
  「追到手后呢?」太多例子都是发生在得手之后,就算现在间了也没意思,但她仍想知道孙如鸿是怎么想的。
  「等你被我追到就会知道,我不爱说太多话来保证什么,因为没做到什么都没用,不过我会尽我的一切来让你开心,因为我喜欢看见你开心的样子。」
  不用照镜子,梁书妃也清楚自己连眉眼都在笑,因为孙如鸿的话真的打动她。
  「你也吃个甜甜圈吧。」她把自己喜欢的食物分给他。
  「你还没说有没有更喜欢我一点?」
  「有,有多喜欢……一点点。」她故意拉长尾音,故意吊他胃口。
  「只有一点点啊?没关系,我还有成长的空间。」
  纵使一点点而已,也让孙如鸿眉开眼笑了,那笑容迷人又深情,梁书妃看得差点傻了。假如每天都多喜欢孙如鸿一点,总有一天会满出来的吧?她却一点也不介意。
  她很期待看见这种结果。
  夜深了,人醉了,爵士音乐慵懒的旋律轻轻响起,咖啡店的客人愈来愈少,外头的霓虹灯点亮深夜。
  梁书妃不太想回家,只想跟他作伴,听他低沉的嗓音说着今天做了什么事,看着他多变化的表情;见他时而严肃,时而又风趣的态度;他笑的时候,会先挑眉,然后才是牵动唇角。
  不知怎地,只要是孙如鸿,总会吸引她多看几眼,看得目不转睛,不想闭上眼睛,他就像是个发光体,亮亮的,会让人心情很好,即使一直盯着也不觉得烦。
  突然间,她觉得自己有点喜欢孙如鸿了。
  为了这动心的一瞬,他们一直待着,互聊自己的过去、习惯,还有一些琐碎到比芝麻还小的事情,可他们却听得津津有味。
  他俩所在的小小范围就像是独立的空间,隔绝了外界的嘈杂,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只能听见彼此的声音、看见彼此,其它的,根本无法影响他们。
  聊得太愉快了,教他们完全遗忘时间。
  【第五章】
  要爱上一个人真是不容易,但要宠一个人,他绝对不会小气。
  看了梁书妃的笔记型计算机好几次,自家公司出产高科技产品的他当然看得出来那东西已经老旧得足以回收。
  他刚与客户开完会,经过NOVA时,他停下车上楼找寻漂亮的计算机,准备要送给梁书妃。
  见她每次打字都得等计算机跑上一段时间,有时候还会突然当机,害尚未存盘的她气得半死,他可会心疼的,他喜欢她,当然要给她最好的东西,要她连打字都想起自己。
  要挑性能最好的、最轻薄短小的,还要外型好看,孙如鸿看了半晌终于相中一台,二话不说立刻刷卡付帐。
  把笔记型计算机带回公司,他马上整理计算机,该灌的软件都灌好后,还在计算机的开机画面动了点手脚,然后准备一下班便拎去给她,让她惊喜一下。
  途中,他已经开始想象她看见新计算机会开心地亲吻自己的画面,心底乐陶陶,恨不得马上就飞奔到她身旁让她措手不及。
  以前,他有过不少女友,可每个交往没多久就无法再继续下去,原因都是因为他还没真正投入,对方就已经等得不耐烦,女人都说要有感觉,偏偏他就是对她们没感觉。
  可书妃出现后,敦他很快就陷下去。
  他喜欢气得她快要冒火、想拿刀砍自己,又喜欢逗得她直笑不停,她笑的时候整个人散发一种柔和的光,令他很想抱紧她、亲吻她。
  最近她刚搬出来,现实得可以,什么都要先问价钱,以为他真的赚钱不易,想买什么都得先告诉她,俨然已当自己是他的女友了,一切都会为他着想,他清楚,书妃其实是喜欢自己的,只不过还不肯松口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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