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不是赔钱货(上)  第十章

作者:陈毓华      更新:1578796687      字数:4484
  她和爹娘被撵出盛府时,在杂货铺的门口,牛车上的她见过他,他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即便只一眼,就这么烙在脑海里。
  他的身边跟着宛如参天大树般的男人,应该是他的侍卫,感觉他们一靠近,三尺以内的人全部自动净空。
  也难怪,这大个子长相实在太过凶恶,好像多看他一眼就会被吃了那样,可在她看来,他有双非常澄澈的眼睛,通常这不会是坏人。
  发现盛踏雪的眼光落在他身上,温故不自在的绷起了脸,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她竟是对他微微一笑,笑得他倏然红了脸。
  「不知这位姑娘如何称呼?」闻人复不喜欢她的视线在别人身上停留太久。
  「我们素不相识,我不问你来历,你又何必问我姓名?」
  她在铜镜里看过自己的容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一世的她居然和上一世有着一模一样的脸蛋。
  十三岁的她,两世面貌都不出众,面黄肌痩不说,身子也还没长开,横看竖看就是个矮不隆冬的小丫头,再加上一身的粗衣,任谁一看也知道出身不会太好。
  她已经不是前世那单纯到近乎愚蠢的人了,人不要太往自己脸上贴金,以为靠近自己来搭话的,就是对自己有好感。
  没错,她的防卫心变得重了。
  现在的她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任何来路不明的人士她都要再三掂量过滤。
  尤其是像眼前的少年一看就出身不凡,不是她能招惹的人。
  「闻人复,在下从京城迁居来此,想请教两位,小切村该往哪里走?」对于盛踏雪宛如刺猬的态度,他没有摆出丝毫不悦的神情,而是极具耐心的发问。
  原先也被温故给吓得怔住的烟氏看着彬彬有礼的闻人复,再反过来看看自己不懂礼貌的女儿,是她疏忽了,她过去从来没有注意过女儿和他人的应对进退,往后这些都得设法拾回来才可以。
  她向前一步,拍了拍女儿的手。「小五,你这孩子太失礼了!」
  闻人复眼睛亮了亮。
  小五吗……她这一世行五?
  烟氏的目光看向闻人复主仆的身后,好几辆青布大马车井然有序的候在路边。「我们也住小切村,正要返家,公子跟着我们就是了。」
  「那就有劳大娘了。」
  烟氏对闻人复的感觉极好,富贵人家的子弟向来眼睛都长在头顶上,这般客气待人的还真是少见。
  这位公子一看就不是寻常人,气度斐然,绝对是人中龙凤,怎么会想住到小村子来?且他身边还带着侍卫,这问路什么的应该由下人来问吧,怎么还劳动到主子呢?
  烟氏怎么都想不透。
  「既然要劳烦大娘指路,不如一同以车代步?」他一派温文尔雅。
  「我们家不远,出了镇子也就几步路……那就有劳公子了。」烟氏本来还想推辞的,可眼光一触及闻人复唇畔的微笑,话语内容也变了……
  美色啊,误人!
  母女俩上了闻人复的马车,闻人复则是扶着温故的手也上车了。
  盛踏雪只看了他一眼,就把眼神挪开。
  方才走向马车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他有只脚的行动不是那么方便,早先见到他时也拄着拐杖,怕自己不经意的眼神伤了他,轻轻撇开了眼。
  烟氏只是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都说世上没有完人,果然是真的。
  老天爷给了你太多别人没有的东西,也总要收一点什么回去,可惜了,这么个俊俏的哥儿。
  既然不好到处乱看,盛踏雪索性闭起眼,她昨夜忙过了子时才歇下,今早又几乎是天明即起,招呼客人时也精神紧绷着,这一闭上眼,才发现眼皮沉得要命,没多久随着马车的摇摇晃晃,竟打起了盹来。
  闻人复坐在她对面,看着她的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有些险象环生,不知何时会摔下座位,恨不得和烟氏交换位子,由他看护她。
  幸好烟氏很快也注意到了,将盛踏雪挪靠到她的身上,闻人复这才撇开眼光。
  由镇上到小切村搭马车并不久,很快就到盛家门口,盛踏雪真正睡沉也就那小片刻,马车一停止摇晃她便醒了过来,叫都不用人家叫。
  「多谢公子载了我们母女一程。」烟氏简单致谢,便下了车。
  「多谢大娘替我家车夫指路。」闻人复笑意清浅。
  虽然他只是嘴角微勾,似笑非笑,但是那魅惑的神态透着令人无法抗拒的艳色,就连烟氏这样有了年纪的妇人,一颗心都莫名乱跳。
  闻人复一点都不在乎他对他人造成的影响,他的目光移到了还在揉眼睛的盛踏雪身上。她反应过来,清澈的眼透着一丝窘迫,虽然窘迫,目光仍不偏不移的与他直视。
  他脸上没有表情,可她感觉得到,他那一丝不可见的恼怒。
  她做了什么吗?还是因为什么都没做,所以他恼了,才冷了脸?
  他等着,等到她移开了眼神。
  闻人复会恼怒,是因为盛踏雪只当他是个提供便车的陌生人,可他的确是,不然,他还想怎么着?
  冷静下来的他转过身,又搭着温故的手踏上马车。
  马车调转车头,缓缓离去。
  盛踏雪径自对她娘说道:「隔壁的徐婶子不是养了好些鸡?我去买两只回来,晚上来做熏鸡吃。」
  「吱——」
  「吁……」
  马车轮子的煞车声响加上马儿的嘶鸣,本来应该绝尘而去的马车不动了。
  烟氏母女疑惑的回头,只见车窗探出来的是闻人复那淡然的眉眼。
  接着,温故跳下车,几个跨步就来到她们面前。
  他的体格太过庞大,又来得极快,烟氏被他的气势骇得不轻,抚着胸口蹬蹬退了两步。温故抱歉的朝着烟氏咧了咧嘴,可他的话却是朝着盛踏雪说的,「公子听说小五姑娘要煮鸡,公子说那他就不客气来叨扰一餐了。」
  他心里泪流成河,暗道,公子,您继续摆着遗世独立的架子不好吗?为了一顿吃食要我涎着脸来开口,人家还以为您缺衣少食的,您也不瞧瞧这户人家穷得比蛋壳还要光溜啊!人家吃只鸡,容易吗?
  盛踏雪一下没反应过来,那人的耳朵这么厉害,马车都去了老远还听得见她说的话,这不是那什么武林高手才有的功夫吗?
  不过,他要不要这么夸张,他的谪仙气质都拿去当地垫了吗?
  「小五的煮食手艺实在不怎样,再者,公子不是正在搬家?耽误了吉时不好吧。」
  闻人复挥手让温故回去,朝着温故不知又说了什么,然后传话筒又大跨步回来了。
  温故的眼睛乱瞟,不敢直视盛踏雪母女,他替他们家公子觉得丢脸,不过和人家打过两次照面就开口要吃的,而且坚持无视人家的软言拒绝,他们家公子从来不是这种自来熟的人…
  「公子说他想吃小五姑娘的玫瑰鸡。」
  玫瑰鸡?盛踏雪有一瞬间的恍惚,这时候,坊间已经有玫瑰鸡了吗?
  不过管他有没有,她又不是开饭馆或酒楼,还点菜呢!
  她客气的谢绝。
  温故彷佛没有听到她的谢绝,苦着张脸,拿出一个钱袋,他不敢给盛踏雪,怕脸上可见恼怒的小姑娘会用来打他的脸,所以他递给了烟氏,浑厚的声音里都是心虚。
  「我家公子食欲向来不好,性子也孤僻,难得他有想要吃的东西,无论如何,温故劳烦大娘了。」
  烟氏举棋不定的看向女儿。她还真想把钱收下来,可今晚要掌厨的是小五不是她,她要收了钱,小五不肯煮,可怎么办?
  盛踏雪看了那颇具分量的钱袋子一眼,又想到温故说主子食欲不佳,看得出来这个侍卫是真的担心,一颗心莫名的软了。「玫瑰鸡太费工了,两位也看得出来,我家里许多材料都不齐,真想吃,得改天。」
  她的声音清脆,也不担心闻人复是不是听得到。
  温故又被招回去。
  等他第三度奔回来,男子汉的脸都垮了。
  盛踏雪不知道的是闻人复还真吃过她煮的鸡。
  「我们公子说,你什么时候能做,我什么时候过来吃。」温故如实转述。
  盛踏雪在心里把闻人复骂了个臭头,有必要这么再接再厉,锲而不舍吗?可看在那一袋子钱的分上……
  「今儿个我只做白斩鸡。」
  闻人复敲了敲车壁。
  「公子说好。」白斩鸡也是鸡。
  虽然来来回回跑不断他的腿,但是别再一回了,他都快没脸见人了。
  「那就请闻人公子晚饭时再过来了。」
  温故麻溜的回到车上,马车没有再逗留,往村子中心直奔而去。
  这回,是真的走了。
  母女俩进了屋,正好碰上从里屋出来的盛光耀,他手里拿着锯子和许多边角料,原来他在家的这半天时光也不是闲着的,他已经把女儿的床搭好,只要铺上干稻草和褥子就能睡了,也就是说,他今夜终于可以不用再打地铺了。
  「我在里头怎么听着你们在跟人说话?」
  卸下柳条篮子的盛踏雪给自己倒了水,她慢慢喝完,也没心思听她娘如何回应她爹,从小荷包里掏出一钱银子,剩下的全倒了出来。
  「娘,您有空就数数咱们今儿个有多少进项,我去徐婶子家买鸡。」
  方才她在心里算了一下,那些个胭脂水粉、头油等起码卖了二两银子跑不掉,确切的数目就交给她娘去算,下午她还得煮鸡呢。
  她没看到盛光耀看见那些铜钱时,脸上满满的诧异。
  他当初守着铺子一个月顶多也才能得个二、三两银钱,他这闺女看着也就忙了那么几日,竟就得了这么多的钱?
  他一直以为生女儿就是个赔钱货,没想到她一下挣了五十两银子回来,这回又是将近二两的银子,他这一家之主会不会太没用了?
  第六章 公子讨鸡吃(2)
  盛踏雪去了离他们家最近的徐婶子家,一口气买了三只三斤足的大黄鸡。
  「怎么一下抓这么多的鸡,可是家里来了客人?」徐婶子家境也不好,就养了一鸡舍的鸡,没有鸡卖之前,十几口人自然是得束着腰带过日子,一家子的吃穿全靠这些家禽了。
  她看得出来这新搬来的人家家境也是困窘,只是她也不是爱与人说长道短的个性,真实的情况还真不清楚。
  「就是,要不怎么会来抓鸡?」
  一只足三斤重的足月鸡要十八文钱,买三只徐婶子只要了她五十文,但她不想她对家里人不好交代,给足了五十四个铜板。
  她原本没打算买这么多只鸡,倘若自家人打牙祭,一只鸡的两只鸡爪也勉强可以熬出她要的鸡汤来,但要给客人吃的,人家还付了银子,以客为尊的前提下,她哪能不拿出真功夫?
  其实若真要煮鸡,非要半斤的鸡爪下去熬煮不可,六只鸡爪子还不大够,可她临时也生不出那么多鸡爪,只能将就,希望不要太影响风味。
  徐婶子让儿子愣子帮忙把鸡抓回盛家,烟氏看着三只活蹦乱跳的鸡心头疑惑,不是说买两只吗?怎么买了三只?又听到女儿说要把鸡全杀了,三只大黄鸡,这丫头会不会太大手大脚了?
  只是想到上午赚了不少银子的分上,女儿想败家,就让她败这么一回吧。
  盛踏雪进灶房先烧了水,才拿菜刀把鸡杀了,用滚水去毛,然后又烧了一大锅水,让烟氏把鸡的腹血洗净,挑除杂毛。
  至于鸡爪则先修剪指甲,再用刀背把里骨断碎,汆烫后捞进冷水里备用。
  这样还没完,汆烫过鸡爪的水,再用来汆烫全鸡。
  烟氏看着盛踏雪在鸡入锅之前还帮它按摩,疑问道:「小五,你这是哪学来的本事,怎么还给鸡这样抓按呢?」
  盛踏雪脸上冒着细碎的汗珠。「我觉得按一按鸡肉会更好吃。」
  享受过按摩的鸡肉又三进三出的汆烫过。
  「小五,为什么这鸡要经过三次汆烫?」烟氏从来都不知道煮一只鸡有这么多任务序。
  「这样鸡只的内外温就差不多了。」
  「哦。」
  汆烫完,她另外再起一个大锅放下大量的盐巴和汆烫好的鸡爪,最后放下鸡,盖上锅盖。
  本来等到锅盖边缘冒出大量蒸气,就煮出黄皮冒黄油的好吃白斩鸡了,可盛踏雪偏不这么做,她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把灶膛内的木柴取出泰半,利用余温焖上小半个时辰。
  起锅后抹上米酒和盐,再把鸡只倒挂,让汤汁集中于鸡胸,再静置半个时辰就能剁切摆盘。
  「小五……」
  盛踏雪知道她娘的疑问是什么,她主动释疑。「白斩鸡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鸡肉上的肉冻,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卸去柴火用余温焖住,最后取出来倒挂放凉,就会有像果冻一样的肉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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