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两国舅爷  第三章

作者:陈毓华      更新:1474348408      字数:3037
  他的女儿多可爱啊,她就是熨贴的小棉袄,往昔只要他晚归,她会迈着小短腿,抱板凳,站上去给他搥肩,还会装大人样的问他累不累?
  他哪舍得把女儿送到清苦孤寂的家庙去,年复一年,终老一生?
  可出去了,这一家子怎么生活?
  这活生生又严峻的问题横亘在眼前,想想都得怪他,当铺生意不差,他手边却没能存下一星半点的银子,是他没用。
  「爹如果是担心银子,这倒不怕,女儿有钱,何况咱们一家人同心,不怕日子过不下去。」她伏幼可不是真的十五岁少女,她多活的那一辈子是活到七十几岁,心里可是有算计和精明的。
  「我赞成妹妹,祖母既然要咱们走,谁稀罕了一直继续忍气吞声的住在这,我年轻力壮,就算出去扛大包也能养活爹娘和妹妹,再说这回咱们忍了,祖母只会把我们大房瞧得更扁,更不当回事,日子不会变好,只会越来越糟心。」
  从小到大,伏观对祖母的感觉就是一个心偏到胳肢窝的老人,祖父还在时,凡事还愿意讲理,年纪大了后,独断习惯,越发糊涂,近些年根本是被二叔父牵着鼻子走。
  父亲的服从忠厚、一心为家族打拼在祖母眼里就是懦弱呆板好使唤,是免费的长工,娘的温柔贤淑更是让其成为无偿的管家下人,祖母这回动脑筋动到妹妹身上,爹娘虽然不满意男方,可拗不过祖母,勉强应了这门亲,结果出了事,错仍在他们身上,下一回说不定歪脑筋就打到他身上了。
  一想到二婶娘和祖母的嘴脸,他就起一身鸡皮疙瘩。
  他可不想娶二婶娘娘家亲戚的任何一个女子。
  家里已经有两个老钱家的奇葩,真的无须赌上他的人生再见证一个。
  伏临门可不懂儿子心思,他瞅着面色清明、表情镇静的伏幼,叹气道:「你那点小钱能顶什么用,还是自己留着买胭脂水粉,银钱的事,爹来设法。」
  看着自家妻小那复杂的表情,身为一家之主的伏临门哪里不明白娘子和孩子在这个家里受了多少憋屈?
  瞧着他们在听到他的话后,脸上的欢喜大大地掩盖过对未知的害怕恐惧,他想,也许出去独立过日子,对他们大房来说未必是件坏事。
  他考虑得多,并不是担心旁人说话难听,说到底是不愿断了兄弟情分。
  也罢!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他是家中长子,当年答应爹要把门户支应起来,他做到了,这些年孩子的娘跟着他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他是该自私一回,替自己家人打算了。
  伏临门环顾家人们一圈,道:「既然你们都觉得搬出去好,那就搬吧!你们赶紧收拾收拾,我去找房子。」
  还有,得先去借点钱来应应急了。
  伏幼回自己的屋里后,并没有忙着打包行李。
  她的院子不算大,屋里布置得也简单,外屋摆着一张圆桌,几张绣凳,珠帘子隔出来的里屋除了一张贴皮子的包镶床外,还有一张梳妆台连着衣柜,角落用屏风隔了个小间,里面摆了浴桶和恭桶。
  她是伏府的大姑娘,按例有四个大丫鬟,原主待这些丫鬟如何、亲不亲近她不知道,也没打算要追究,她让其中一个丫鬟去把院子所有的下人都集合起来,一等众人安静下来便简单扼要的说出大房要出府的决定,问谁愿意跟着出去,如果不愿意,也不勉强。
  不能为她所用,她们的后续自然就不用她操心。
  这段时日她看得出来,她院子里的丫鬟仆妇婆子都是伏老太太那边安排过来的人,说起来就是她那个亲娘的不是了,还是当家主母呢,却连安排个人给女儿的权力都没有,再说了,这个原主也活该,日子不知道怎么过的,身边竟然连一个心腹都没有。
  用膝盖想也知道,不会有人要随她离开伏府的。
  所谓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这些人以前跟着她,也许觉得往后的日子还有奔头,毕竟她那时还挂着大姑娘的名头,如今她成了寡妇,他们这一房又要离开伏府—— 伏府或许不怎么样,老太太素日里严苛,月银也不丰厚,除了几个忠心耿耿的有油水,其他人别想有什么好处,可无论如何,伏府还是这些人待习惯的舒适圈,她们没有陪着她去外头吃苦受罪的道理。
  在这些下人眼中的大姑娘,就是个心中没主意的主儿,召她们说话向来不曾有过,一开始许多人都是漫不经心的听着,没往心里去,可慢慢听出味儿了,也察觉到大姑娘语意清楚干脆,面上甚至没有多余的表情,那严肃和威严居然让人有些陌生和不适应。
  随意低声闲聊、嗡嗡的喧闹声渐渐停止后,慢着!大姑娘这是在说大房要离开伏府?
  细碎的讨论声又起,伏幼等了一刻,一个个见她冷冽起来的脸色,慢慢地垂下了头,除了躲避伏幼的目光,也安静了下来。
  但还是没有半个人站出来表态。
  很好,少了几双筷子吃饭,爹娘的压力也许能小一点。
  自我安慰之余,伏幼不免对原主的无能嗤之以鼻,她见过人缘不好的,没见过这么不好的。
  「大姑娘。」人群里忽然发出一道嘹亮的声音,一个身材壮硕的丫头探出头来。
  她一出声,人群很自然的给她让了个道。
  胖姑瞅着前后左右,也没有什么害羞的意思,肉肉的手绞着衣角,憨憨的笑道:「胖姑愿意跟姑娘一道,胖姑力气大,能干的活儿多,胖姑也不要月例,只要一天能吃上五个窝窝头就好。」
  这个叫胖姑的丫头伏幼没印象,看见她洗得一身白的粗布衣裳和脚底破了一个洞的鞋尖,肯定她是个干粗活的。
  伏幼挥手,让众人都散了。
  她点点头,对胖姑道:「嗯,那你回罩房去把你的东西整理出来,人先过来我这里,我保证每天会给你吃够五个大白胖馒头。」该给的工钱也不会少她的。
  胖姑伸出五根短胖又脏污的手指头,有些被挤小了的眼珠亮了起来。「细面粉蒸的白胖香香的大馒头?」
  「嗯,一天三顿饭,你想吃多少就能吃上多少,不过,前提是你跟着我出去,起先日子会过得有些紧,该你的活肯定不会少,这样,还想跟着我出去?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胖姑盯着自己的五根手指头不放,居然擤了擤鼻涕,摸着肚皮道:「胖姑在这里一天两顿也吃不上三个窝窝头,灶上的婶子骂我吃太多,说胖姑是饿死鬼投胎,我每天晚上都饿到哭,大姑娘确定胖姑跟着你以后,会给那些馒头的数?」
  伏幼也不嫌她磨人,道:「我向来说话算数。」
  「是吗?」她虽然脑袋不好,想想大家口中的大姑娘好像也不是什么说话算话的人,只是,她在这里过得也不好,不如就信大姑娘一回。「胖姑不后悔,胖姑想跟大姑娘走。」她重申了一遍。
  「就因为我能让你吃到饱?」
  她吞了下口水。「胖姑有一回饿狠了,蹲在半路上哭,大姑娘给了胖姑一块麦芽糖,胖姑一直记得。」
  从她有记忆开始,没有谁对她好过,她知道因为自己丑笨,所以没有人喜欢她,可那回大姑娘给了她一块糖,那是她这辈子没吃过的滋味,她舔了一口,又甜又黏牙,实在太好吃了,就算肚子饿到眼睛都发绿了,她还是把那块糖藏在兜里,每天睡前拿出来舔一下,每天都能舔糖吃的那段日子,是她过过最美的日子了。
  伏幼没想到还有这一茬。
  不过为了块糖把自己卖了,傻孩子,你确定跟对人吗?
  看来这个伏府虽然有钱,但实在称不上什么积善人家,连个粗使丫头都吃不饱、穿不暖,算什么好东家?
  她让胖姑回去收拾,又招来一个婆子问了胖姑的事。
  婆子回道—— 那胖姑就是个干杂活的,谁都能吩咐她做事,虽然是个家生子,爹娘却都已经去世了,如今刚满十四岁。
  伏幼听了也没什么表示,转身回了外间小厅。
  似乎没在她面前一起出现过的四个大丫鬟,居然都到齐了。
  老实说,她还真的没什么话要对这些人讲。
  「自己有什么活儿得干不清楚吗?都杵在这里干么。」没得站在这里碍眼了。
  丫鬟们连忙散了,各自去做自个儿的事。
  院子里的仆妇丫鬟也明显感觉到这位大姑娘有些不同了,身为下人最能感受府中的氛围,这种山雨欲来的态势,对下人来说通常不会代表什么好事情,因此一个个反而战战兢兢的干活着,没人敢到伏幼面前说道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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